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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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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600万元,为使空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际经营规模相匹配,满足生产及贸易融资等经营需要,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空配公司增资4,4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空配公司注册资本由600万元人民币增至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股权。

 2、淳安康盛毛细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细管公司”)系空配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为使毛细管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际经营规模相匹配,满足生产及贸易融资等经营需要,提升盈利能力,空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毛细管公司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毛细管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增至2,500万元人民币,空配公司持有100%股权。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本次增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空配公司,住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坪山工业园区,成立日期为2006年12月28日,法定代表人陈汉康,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空调配件制造、销售。公司持有100%股权。2014年12月31日,空配公司总资产3,005.69万元,净资产2,770.98万元,负债总额234.71万元,营业收入13,447.69万元,净利润269.37万元。

 2、毛细管公司,住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5幢,成立日期为2011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陈汉康,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精密铜管、内螺纹管、铜毛细管、钢管、钢毛细管、铝管、铝毛细管及热交换配件制造、销售。空配公司持有100%股权。2014年12月31日,毛细管公司总资产2,014.27万元,净资产451.47万元,负债总额1,562.81万元,营业收入27,806.13万元,净利润54.43万元。

 三、增资主要内容

 公司以现金方式向空配公司增资4,4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空配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空配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毛细管公司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毛细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500万元人民币。

 四、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均为解决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与生产经营规模不匹配的问题,以满足公司未来经营拓展和贸易融资等需求,提升盈利能力,同时确保上述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带来影响,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

 康盛小额贷款股份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本公司。

 3、本次对外关联担保金额:本公司拟为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本次对外关联担保中对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涉及反担保。

 5、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审批额度)为20,000万元(不含本次对外关联担保),全部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6、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7、2015年4月15日,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回避表决。

 8、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关联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的参股公司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小额贷款公司”)自设立以来,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14年12月31日,康盛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31,870.81万元,不良贷款余额415.83万元。

 为了盘活信贷资产,增加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康盛小额贷款公司拟与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公司”)签订《易方达资产康盛小贷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础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基础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向易方达公司融资10,000万元,增加营运资金,业务有效期18个月。公司拟为康盛小额贷款公司上述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两年,同时康盛小额贷款公司向公司支付年利率1%的担保费。

 为保证上述贷款及担保的顺利执行,同时规避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同时会与康盛小额贷款公司部分主要股东(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由反担保人以保证担保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住 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三楼

 3、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4、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万元

 5、实收资本:贰亿壹仟万元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经营范围:在淳安县区域内依法从事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8、成立日期:2011年7月19日

 9、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30%,杭州千岛湖混凝土有限公司持股10%,杭州千岛湖华力士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杭州卓尔纺织有限公司持股1.33%,淳安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持股0.5%,其他12位自然人合计持股48.17%。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由于本公司董事长陈汉康先生担任康盛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康盛小额贷款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为康盛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11、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康盛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总额为34,242.90万元,负债总额为7,149.7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6,3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149.72万元,净资产27,093.19万元;2014年1-12月,康盛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收入5,637.13万元,利润总额4,573.20万元,净利润3,423.52万元。以上数据经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5年3月31日,康盛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总额为34,338.66万元,负债总额为6,547.41万元,净资产27,791.25万元;2015年1-3月,康盛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收入1,303.37万元,利润总额899.36万元,净利润674.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 反担保措施:康盛小额贷款公司部分主要股东为本公司此次对外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

 5、其他:康盛小额贷款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年利率1%的担保费。

 正式担保协议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担保事项后与康盛小额贷款公司、易方达公司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

 四、拟签署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反担保人以保证担保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2、若康盛小额贷款公司未能及时按《基础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向债权人清偿该等回购价款、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 在本公司代康盛小额贷款公司向债权人清偿该等回购价款、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15日内,反担保人应无条件向本公司清偿该等回购价款、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本公司的欠款。如本公司向债权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5日内向担保人支付当期清偿款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2015年4月17日,含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审批额度)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26.59%;截止2015年4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5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3.24%;若上述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全部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65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12.10%。

 除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数额。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17日,本公司与康盛小额贷款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拟为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自开业以来经营状况稳定健康、投资回报良好,公司对其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向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有利于帮助康盛小额贷款公司盘活资产,拓展融资渠道并增加公司收益。

 2、公司本次为康盛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由康盛小额贷款公司部分主要股东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依法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康盛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康盛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参股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康盛股份本次对外担保无异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5日,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执行2014年新会计准则情况概述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并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5日,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82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6.65元/股,募集资金99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896,226.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603,773.6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5年3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 6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钱江支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支行三家银行。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将在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就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管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1,798,308.28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制度之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康盛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预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康盛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规则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康盛股份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15:00至2015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4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15年5月4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及授权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选监事(不含职工监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第5、6、8、9、11、12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8。

 2、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康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后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旭波、曾琳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2014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参会路线见附件。

 4、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5年5月7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参会路线:

 1、自驾:由杭新景高速转杭千高速,千岛湖出口前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2、乘车:由杭州西站乘坐高速大巴至千岛湖高速收费站下车,下车后步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汉康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春先生、财务总监高翔先生、董事会秘书鲁旭波先生、独立董事潘孝娜女士、保荐代表人方欣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5年5月4日-6日(09:00-11:30;13:00-16:00),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鲁旭波、曾琳

 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0571-64836953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陈汉康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春先生、财务总监高翔先生、董事会秘书鲁旭波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事务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5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关于述职报告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450.48万元,较去年增加39,182.38万元,增长26.61%;实现利润总额-2,967.12万元,较去年减少4,871.50万元,降幅255.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7.46万元,较去年减少4,504.95万元,降幅306.98%。

 2015年度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是实现营业收入20.80亿元,利润总额6,026.1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22.20万元。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和预算一致还取决于市场状况、自身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275,676.66元。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刘昊拓、常厚顺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2718号),关于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叶强、方欣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850,948.68元,按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3,850,948.68元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385,094.87元,扣除对2013年度对股东的利润分配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1,251,651.55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2,717,505.36元。

 公司非常重视对投资者进行合理的投资回报。但受冰箱市场需求放缓,市场竞争加剧,老产品毛利下降;募投项目投入后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增加较快;人工成本较高;项目效益尚未及预期,投入产出不匹配等因素影响,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37.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6.98%,出现亏损。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

 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8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资产抵押等担保、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高志凡先生于近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维护董事会的稳定,确保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增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霍杜芳女士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曲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淳安康盛空调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增资4,400万元人民币。同意淳安康盛空调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以自由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淳安康盛毛细管制造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详细情况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参股公司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向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业务有效期为18个月,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叶强、方欣对公司为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关于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叶强、方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关于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修改。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待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有关《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至第十二项、第十五项至第十八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迪: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2003年8月至2006年10月在南京电视台工作,2006年11月至2009年4月任中茂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9年12月至今任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曲亮: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大学副教授,中共党员。2005年3月进入浙江工商大学任教, 2011年7月起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司治理与企业战略研究。现任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曲亮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曲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曲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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