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态势温和复苏,国内经济运行平稳。经济结构调整的大方向没有改变,国家对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支持力度依然很大,节能领域仍是发展最快的市场,公司节能业务在去年再融资完成后发展良好;通信行业也面临良好发展机遇,2014-2015年为4G主建设期,未来两到三年市场需求会逐步释放。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较好,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继续夯实经营管理基础,切实落实计划管理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探索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适时抓住机遇,调整自身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更加关注技术,更加关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同时把成本控制放在显著的位置,不断优化升级产品结构。

 2、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32.67万元,同比增长18.41%。营业利润2,378.24万元,同比减少3.07% 。利润总额4,576.94万元,同比增长30.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68.78万元,同比增长46.48%。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净流量为4,280.1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现金流量增加1,367.56%。

 (二)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1,367.56%,主要原因为销售回款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10.4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偿还银行贷款较上年增加,另上年度存在定向募集资金事项,本年度无该事项。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驱动收入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公司从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国家明确支持的节能产业,相关政策的扶持为公司业务的开展带来机遇;二是4G建设为通信业务带来新的市场机遇,促进公司收入持续增长。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直流电源实现销售收入52,354.23万元,同比增长20.14%,主要原因是4G建设使通信行业业务扩张,通信电源收入增加所致;高压变频器及综合节能实现销售收入11,300.17万元,同比增长9.08%,其中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收入10,266.95万元,同比增长19.07%,主要原因是新的市场领域不断拓展,扩大了市场销售所致;交流电源等实现收入27,087.51万元,同比增长60.56%,主要原因是公司交流电源等产品海外出口额今年较去年大幅增长所致;二次电池实现收入3,074.00万元,同比下降62.83%,主要原因是2014年锂电池消费市场低迷,导致销售额减少。

 (3)订单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业务整体经营依然较为稳健,受4G建设的利好影响,通信业务下半年增长较快,行业竞争优势依然显著。同时,受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拉动,公司综合节能业务发展良好。

 (4)新产品及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新产品直流UPS产品继续扩大市场份额,成功运用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IDC机房及国内著名网站百度和腾讯的IDC机房,市场前景依然广阔。

 (5)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计算)销售金额合计47,246.73万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50.30%。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2)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计算)采购金额合计23,769.56万元,占公司采购总额的21.94%。

 4、费用

 单位:元

 ■

 说明:本年度销售费用较上年增长30.81%,主要原因为职工薪酬、工程费、运输费、售后费用及技术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06.20%,主要原因是母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

 6、现金流

 单位:元

 ■

 7、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4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36,021,755.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1,126,382.36 元(包括置换金额59,319,627.36元),扣除累计使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45,140,614.64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405,367.32元及支付手续费205.00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4年12月31日余额为45,545,776.96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3)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按既定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完成四大业务线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深化产品线制管理模式,强化经营责任,完善授权、计划预算、管理考核体系;继续实施三个月滚动计划,加强计划预算工作对经营的指导作用;坚持控制成本,加强研发,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技术研发和革新力度,以交直流电源市场为目标,为公司争取更大市场空间,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不断拓宽节能领域的市场机会,继续加大高压变频器及综合节能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公司新的支柱业务。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14年海外业务营业收入13,651.61万元,同比增长111.70%,主要原因是海外新市场领域不断拓展,扩大了市场销售所致.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说明: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数为22,746,372.06元,比期初数增加37.1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的大额银行承兑汇票据进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此部分票据尚未到期所致。

 (2)预付账款报告期末数为62,910,659.56元,比期初数增加53.5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节能项目设备、工程款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数为2,669,707.03元,比期初数增加2,669,707.03元,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尚未抵扣增值税所致。

 (4)固定资产报告期末数为318,236,683.83元,比期初数增加37.09%,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转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报告期末数为156,670,516.26元,比期初数增加32.87%,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投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增加所致。

 (6)开发出支报告期末数为19,858,634.97元,比期初数增加54.61%,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投入研发支出项目资本化增加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数为417,317.03元,比期初数减少72.5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厂房装修费等项目摊销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数为0.00元, 比期初数减少1,697,591.00,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结转固定资产导致预付工程款减少。

 (9)预收账款报告期末数为26,707,805.62元, 比期初数增加45.9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数为13,235,049.29元, 比期初数减少49.13%,其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支付股权回购款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7,000,000.00元,比期初数增加285.00%,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2)递延收益报告期末数为4,409,411.76元,比期初数增加53.1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3)股本报告期末数为423,892,802.00元,比期初数增加50.0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所致。

 (14)资本公积报告期末数为108,942,373.86元,比期初数减少56.4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末数为1,262,029.31元,比期初数增加33.14%%,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科耐特净利润增加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立足电力电子产品技术平台,掌握电源及相关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具备"围绕客户需求进行创新的能力"。公司研发平台聚集了一批博士、硕士等专业技术研究人员,积累了雄厚的实力。公司是科技部、中科院和北京市政府联合认定的中关村科技园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公司研发平台被认定为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北京市高能耗电机变频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产品优势

 在直流电源产品领域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参与了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形成了公司在电源行业的技术领先优势,相关核心竞争力稳居通信电源行业的前列。公司交流应急电源专利技术实力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公司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EPS作为后备电源供电具有明显的节能优势。公司开发的针对太阳能光伏的逆变器产品,拥有完全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开发的HINV系列通用型、高密度型、户外型、大功率高压变频器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供水、油田、钢铁、水泥等大型高耗能领域,具有很好的工艺调节及节能效果。公司开发的大功率水冷工业电源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加热、冶炼等领域,是一种高效节能的绿色电源产品。

 3、市场服务优势

 根据市场和产品的特征,公司建立了矩阵式管理模式,成立了直流业务线、通信业务线、节能业务线、通用业务线和海外业务线五大业务线,负责相关产品线的经营;公司整合了销售和服务资源,建立了全国性销售平台和产品服务平台,为五大业务线提供专业的销售网络、行政管理支持和售后服务支持。目前公司已经在国内共设了31个办事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与服务网络,保证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公司积极实施产品和服务双驱动拓展战略,以产品带动服务,以服务开拓市场、实现增值;公司充分利用协同效应发展新业务,逐步从产品销售拓展到服务领域,从单一产品拓展到整体服务解决方案,更好地满足客户对方案级产品的需求。公司实施立体营销战略,长渠道和短渠道相结合,自销和代销相结合;进一步整合国内销售渠道,加强销售网络的管理与激励,形成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销售服务网络体系。

 4、品牌优势

 公司具有各相关业务的权威性资质,公司“DPC”商标2012年获得由北京市工商管理局颁发的“北京市著名商标”荣誉称号;2012年5月公司获得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单位;2012年10月公司获得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12月公司获得中关村“十百千工程”第三批重点培育企业;2013年9月公司获得中国通信协会颁发的“通信行业节能技术与服务创新先进单位;司被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评为“2014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品牌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十大品牌企业;公司担任2015—2017年中国电源工业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六)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不持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未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100%),从事模块电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5,123.99万元,2014年底总资产166,519,097.29 元,净资产 52,455,339.45 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188,428,296.25 元,净利润3,480,906.27 元。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100%),从事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节能类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2014年底总资434,196,468.45 元,净资产154,303,480.32 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348,226,943.05 元,净利润9,659,888.70元。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100%),从事锂离子电池及相关设备、配套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化学储能技术开发等,注册资本800.00万元,2014年底总资产52,447,675.49 元,净资产1,721,341.45 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30,739,951.78 元,净利润-11,377,432.00 元。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80%),从事接插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250.00万元,2014年底总资产9,745,958.65 元,净资产6,310,146.54 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10,013,884.75 元,净利润1,570,677.55 元。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动力源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100%),从事销售电力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注册资本12.9万美元,2014年底总资产128,519.50元,净资产128,519.50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3,656,929.12元,净利润-80,721.50元。

 公司的参股公司成都波倍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30%),从事研制开发、销售锅炉及各种换热设备用吹灰器设备、节能环保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注册资本5,000.00万元,2014年底总资产40,172,468.08元,净资产40,081,511.99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982,905.98元,净利润-2,248,445.78元。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董事长:何振亚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0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刘玉平、宋华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陈际红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刘玉平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需要,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65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25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45,687,803.4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057,316.51元。依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05,731.65元,加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未分配利润154,157,734.07元,减去2014年实施的2013年分配现金红利14,129,760.05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利润为181,710,045.78元。

 由于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执行的已签订合同的经营项目之应付款项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因此2014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奖励办法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各以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为基准,根据2015年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提出奖励基金,奖励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提取奖励前净资产收益率达10%以上,提取净利润的10%作为当年的奖励基金,奖励基金计入当期费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4年7月实施2013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595,20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现就《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595,201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892,802元”。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2,595,201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3,892,802股”。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根据《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3 年)》,为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综合反映职位价值水平和责任,制定本调整方案。

 方案内容:

 单位:元/月

 ■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英大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与英大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5年5月22日,在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10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内容: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2、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2015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注: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5-00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两人,监事吴永利因出国委托监事黄海出席会议并表决。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先生召集和主持,殷国森列席。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监事会认为:

 ①、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③、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3、201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4、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5、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需要,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65万元。

 6、关于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为: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25万元。

 7、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8、关于2015年奖励办法的议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为: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各以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为基准,根据2015年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提出奖励基金,奖励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提取奖励前净资产收益率达10%以上,提取净利润的10%作为当年的奖励基金,奖励基金计入当期费用。

 9、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为:由于公司2014年7月实施2013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595,20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现就《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595,201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892,802元”。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2,595,201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3,892,802股”。

 12、关于《2015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为:根据《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3 年)》,为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综合反映职位价值水平和责任,制定本调整方案。

 方案内容:

 单位:元/月

 ■

 第1、2、4、5、6、7、11、12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0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议,考虑对公司的了解程度、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等因素,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5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费用65万元,并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25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0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3,4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416,997.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7,416,997.00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及咨询费人民币1,1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266,99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90200002号《验资报告》。

 2014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36,021,755.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1,126,382.36 元(包括置换金额59,319,627.36元),其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30,063,293.50 元,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57,512,015.05 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8,551,073.81 元,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扣除累计使用资金募集资金后余额为45,140,614.64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405,367.32元及支付手续费205.00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4年12月31日余额为45,545,776.96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1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13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2013年10月18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3年10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9,319,627.3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9,319,627.3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动力源贯彻实施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未出现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动力源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北京动力源科技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0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月15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郎溪县经济开发区

 4、营业执照号:342522000014767

 5、法定代表人:吴琼

 6、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7、经营范围:智能电力电子、电源、节能类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43,419.65万元,总负债27,989.30万元, 净资产15,430.3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4,822.69万元,利润总额1,084.50万元,净利润965.99万元。

 截至2015年2月28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45,699.34万元,总负债30,519.26万元, 净资产15,180.08万元,2015年1到2月实现收入3,586.11万元,利润总额-65.06万元,净利润-65.0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将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保证期限为一年,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公司已披露的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9%,其中实际实施的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5%,10,000万元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5-00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2日 下午14点

 召开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2日

 至201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1、提案2、提案4至10;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3。详见2015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2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时间:半天

 2、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编:100070

 5、联系人:郭玉洁、王泽川

 6、联系电话:010-83681321

 7、传真:010-63783054

 8、电子邮箱:gyj@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1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14年7月实施2013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595,20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现就《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595,201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892,802元”。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2,595,201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3,892,802股”。

 此次修改《公司章程》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