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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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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东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东文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5-1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15年3月20日、2015年4月1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4月15日下午15:00 至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南山创维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3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东文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0人,代表股份347,728,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64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347,613,4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62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4,6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3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19人,代表股份55,453,7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07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4,6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30%。

 5、本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6、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张宇律师、陆曙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9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53%;弃权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9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53%;弃权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72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07,8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68%;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46,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施驰、张知、陈飞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1,92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非关联股东同意31,843,266股,占出席现场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非关联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1,928,67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4%。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9,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6,3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3073%;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6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5,4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47,69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7,613,44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5221%;反对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42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张宇、陆曙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5-1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在深圳南山创维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东文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RMB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2个月,具体期限起止时间及贷款利率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会议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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