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22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7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61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6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404,804,4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40,110,426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总股本613,3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1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9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6.2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13,34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81,344,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5年4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4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八、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981,344,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2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

 咨询联系人:王艳

 咨询电话:010-8521 1915

 传真电话:010-8528 9512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23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奥瑞金”)因业务发展需要对住所、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变更前:

 住所:新疆五家渠市一期工业区梧桐东街北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经营范围:从事节能技术和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应用;并应用该技术设计、涂布、生产、销售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10年

 变更后: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八路51-8号C

 经营范围:从事节能技术和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应用;并应用该技术设计、涂布、生产、销售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饮料制造、加工、销售;一般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长期

 本次变更完成后,新疆奥瑞金合理拓宽经营范围,公司将在新疆及周边地区新增饮料灌装业务。新疆奥瑞金通过开展饮料灌装业务,将增强与客户的粘性,扩大与灌装业务客户在金属包装领域的合作,有助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包装业务与饮料灌装业务协同发展,有力落实公司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举措,符合公司“综合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