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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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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5年4月16日,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保”)提交的《华安财保转让股份告知函》。华安财保为了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充实现金流,降低股权投资比重,使得其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2015年4月14日,华安财保与公司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特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特华”)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总计108,000,000股,转让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本次转让后,华安财保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双方主要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2层A2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光荣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297500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27929528-X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各类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飞机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财务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损失保险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法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公司办理检验、理赔、追偿等有关事宜;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06年6月9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产险[2006]576号文件批准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27929528X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01号华安保险大厦27-30楼

 邮政编码:51800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612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光荣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110000001423329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72260976-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 200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7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2722609766

 股东情况: 全部为自然人货币出资,李光荣93%,王力5%,方胜平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612单元

 邮政编码:100032

 公司名称:安徽特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林芝路278号烟墩社区服务中心办公537室

 法定代表人: 张耀皓

 注册资本: 1,000万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340100000745948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06247045-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及策划。

 经营期限:2013年02月04日至2033年02月04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340111062470454

 股东情况: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林芝路278号烟墩社区服务中心办公537室

 邮政编码:230601

 三、所涉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二)本次股权转让前,华安财保股持有本公司11.05%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安财保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三)本次股权转让前,特华投资股持有本公司13.71%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特华投资持有本公司21.69%的股份,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光荣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四)本次股权变动事宜涉及权益变动报告将一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的同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华安财保转让股份告知函;

 2、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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