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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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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33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至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新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99,986,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6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8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5,526,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8%。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名,所持(代表)股份数99,939,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93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46,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98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46,3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98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46,3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9,98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46,3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98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46,3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9,941,770.46元,按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994,177.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2,646,578.93元,减去201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6,966,0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2,628,172.34元。

 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48,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7,41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9,98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46,3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98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46,3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9,98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46,3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98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46,3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98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46,3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赵伟建先生、贾叙东先生、黄新国先生、李昌莲女士分别对2014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次数、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2014年年报工作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5年3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马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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