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5—035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4月10日、4月13日、4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5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5年4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3、公司经过自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欧阳旭先生函证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本公司根据原有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报备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