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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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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行拟召开由董事会召集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预计半天。

 (二)会议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会议地点

 本行11楼礼堂(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四)会议方式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二、会议内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批准本行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本行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本行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批准本行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批准本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批准聘请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7.审议批准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年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8.审议批准监事会对监事(包括外部监事)2014年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9.审议批准选举:

 (a)芦辉女士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b)钱力先生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c)乔传福先生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0.审议批准申报呆账核销有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批准申报2015年度核销呆账专项授权的议案;

 12.审议批准调整2013年度执行董事及监事长薪酬标准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13.审议批准关于延长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授权期限的议案;

 14.审议批准关于本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15.审议批准本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议案;

 16.审议批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的议案;

 17.审议批准关于修订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8.审议批准关于本行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其他事项

 19.听取本行《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20.听取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行将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29(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资格。至2015年4月28日止,名列在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股东以及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本行H股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名或者一名以上的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三)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楼。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也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以专人、信函或传真方式送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附件1),并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H股股东递交方式另行公告。

 (二)会议联系方式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邮政编码:230001

 联系人:宋女士、高女士

 联系电话:(0551)62667787,62667762

 传真:(0551)62667787

 (三)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自理。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相关资料可查询本行网站(www.hsbank.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特此公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作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附件2:

 备注:

 本回执请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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