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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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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利义务
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5-3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利义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9年9月聘请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且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届满。

 因申银万国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事宜,原申银万国的证券承销与保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业务除外)以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由此导致的保荐机构承继事宜,公司已于 2015年4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签订了《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游仙支行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及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游仙支行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城支行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和《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旺苍支行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原申银万国在与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2009年9 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分别于2010年11月、2011年5月、2012年5月签订)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由申万宏源享有、承担及继续履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仍指派保荐代表人崔勇先生和罗捷女士,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5-3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财务顾问合并重组及业务承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署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协议》(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协议”),聘请申银万国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获悉,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净资产)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等。

 日前,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成立,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证券承销与保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业务除外),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至此,原申银万国证券、宏源证券的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牌照已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由此导致的独立财务顾问承继事宜,公司已于2015年4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继续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履行独立财务顾问的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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