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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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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其中陈良照先生、李晓擎先生、李晓龙先生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参会和表决。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其中孙晓鸣先生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参会和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万坤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应附有发行主体的保本承诺,产品发行主体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发行主体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产品,该产品应附有发行主体的保本承诺,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关于“风险投资”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7、当产品的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购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短期理财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该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4年3月4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利得盈保本理财2014年第47期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4年5月29日,累计收益115.07万元。

 2、公司于2014年3月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工银瑞信睿尊现金保本6号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4年8月28日,累计收益125.37万元。

 3、公司于2014年3月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汇利丰”2014年第74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4年4月15日,累计收益24.66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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