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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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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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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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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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原油价格大幅波动、产品市场持续低迷等困难和挑战,我们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力改善当期经营,推进结构调整、全面深化改革和精益管理,挖潜增效成果显著,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在两头市场同比减利11.4亿元的情况下,公司生产尿素151万吨,加工原油576万吨,两套乙烯装置生产乙烯60.34万吨,生产油品和液化产品399万吨、聚合物67万吨。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60.8亿元,实现净利润-15.88亿元。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为零。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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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于201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4月13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2014年三季度对<职工薪酬>准则内容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7,998,041.49元,未分配利润为304,649,414.64元。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严重,经董事会决定 2014 年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1)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5名关联董事李春建、于小虎、于国宏、许晓军、杜秉光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2)表决结果: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6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10项议案。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星期三)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5日(星期二)15:00至2015年5月6日(星期三)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30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30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三: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7,998,041.49元,未分配利润为304,649,414.64元。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严重,经董事会决定 2014 年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五: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议案六: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七: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八: 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九: 关于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5年5月5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059
3、投票简称:华锦投票
4、在投票当日,“华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审议一项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100元代表总议案。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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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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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股东同时拥有多个证券账户号,股东使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时,则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股份均已投出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良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5856743
传真:0427-585574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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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七次监事会于201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4月13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勇强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2014年三季度对<职工薪酬>准则内容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7,998,041.49元,未分配利润为304,649,414.64元。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严重,经董事会决定 2014 年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3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消2014年
三季度对《职工薪酬》准则内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9月1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上市公司应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评估职工薪酬安排,说明是否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对于存在的设定受益计划,应说明构成设定受益计划的职工薪酬安排的内容,并在精算的基础上说明按照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确认和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并追溯调整的影响,同时披露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所依赖的重大精算假设。”
公司按通知要求对企业已离职员工的离职后福利进行了测算,并于2014年3季度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在职员工的应计提离职后福利计划2014年三季度报告则未进行调整,计划于2014年年报时聘请精算机构进行精算并根据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调整后的公司2014年3季度财务报告及后续计划经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批准于2014年10月16日进行了公告批露。
2014年11月1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4】175号)第四条规定:“按照《职工薪酬》准则,及时调整职工薪酬核算范围,准确反映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情况,对企业目前实行的薪酬政策进行全面梳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尚未实行年金制度的企业,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需设定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应通过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来实施,不得设定其他形式的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在改制上市时已对有关人员费用进行预提的,不得对已纳入预提范围的人员重复设定受益计划;未对有关人员费用进行预提的企业,以及未纳入预提范围人员的统筹外费用,按现行列支渠道列支。”
根据国资发评价【2014】175号文件,公司对职工薪酬进行梳理后,经公司总经理班子会建议:“退休职工除享受正常的退休提存计划外,不再享受其他形式的福利补贴;在职员工退休后,也不享受除提存计划之外的福利待遇,本公司无需再对员工设定受益计划。
2014年公司编制年度报告时将2014年3季度报告中关于此项会计政策进行的追溯调整全部予以撤消,恢复公司2014年期初的各项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前期经营成果,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企业期后若因特殊原因出现需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福利补贴,根据国资发评价【2014】175号文件规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附:2014年三季度追溯调整影响财务报表项目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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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现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退市风险警示前的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3、证券代码:000059
4、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15年4月15日
5、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华锦
6、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3年、2014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2015年4月14日停牌一天,2015年4月15日复牌。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措施
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15年,公司将把实现扭亏为盈作为2015年首要目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科技创新,转变经营方式,强化营销管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力争扭转公司严峻的经营形势,实现公司在逆境中的创新发展,重塑上市公司形象。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董事会秘书:王维良
2、联系电话:0427-58555742
3、传真:0427-58555742
4、电子邮箱:huajincorp@163.com
5、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公司董事会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债券代码:112129 债券简称:ST华锦债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停牌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债券(债券简称“ST华锦债”、债券代码“112129”)将于2015年4月14日开市起停牌。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绩有关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15年4月14日公司披露2014年度报告,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7,998,041.49元。
二、关于公司债券停牌暨可能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3条的规定,公司已公开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ST华锦债”、债券代码“112129”)将自2014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15年4月14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