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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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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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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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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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全球光伏产业稳步发展,太阳能应用技术愈发成熟。全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38.7GW,稍高于2013年的37.6吉瓦(数据来源于IEA-PVPS发布的报告)。中国、美国、日本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其中中国光伏电站的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0.6GW(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官网),新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国内光伏产业整合持续深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加剧,与此同时光伏电站迎来发展良机。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宏观环境的变化,围绕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的经营理念,积极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保证了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
1)、紧抓市场环境变化,灵活市场布局。公司本年在外销迟滞的情况下,大力开拓国内市场,从人力、技术、资金等全方位优先配置资源。凭着卓越的品质、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良好的售后服务及多年来优质客户的培育,使国内市场销量迅速扩大。2014年,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出货量达到690MW,较去年同期增长40%,再创历史新高。
2)、持续研发投入,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2014年,公司继续加大技术升级改造的投入力度。建成了80MW的背面铝钝化高效单晶电池线,采用氧化铝背面钝化技术。运用该项技术,能够在不额外增加其他高效工艺的情况下,单晶电池效率达到20.5%。完成400MW组件自动化技术改造,实现单晶电池的转换效率较2013年提高0.5-0.8个百分点,多晶电池的转换效率提高0.2-0.3个百分点。2014年,公司光伏工程研究院从筹建期转为正式建设阶段,公司不断与江苏省科技厅密切沟通,改变以往重项目,轻资源集成和人才培养的现象,形成“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的高度集成。报告期内,公司获授权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持续强大的研发能力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度电成本、推进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后劲。
3)、光伏电站建设领域快速发展。报告期内,13.6兆瓦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顺利竣工并投入正常运营;按计划展开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的基础设计及施工工作,预计2015年能实现上网运营;此外,全资子公司江苏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已拥有阿瓦提县碧晶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和静旭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三个电站项目公司,电站投资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蓝宝石项目按计划建设中。积极开展与相关公司就制造晶体生长设备方面的技术性洽谈,蓝宝石生长设备制造与系统热场设计同步,生长实验与工艺改进协调进而节约了实验经费和时间,积累了工艺经验,成功的完成了热场系统由75公斤向100公斤的升级改造。计划2015年上半年完成1.32亿元的蓝宝石项目资金投入。
5)、公司营运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控风险防范体系,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重点抓好财务管理,加强对应收帐款的催讨和库存金额的控制,积极介入销售、采购合同,尤其是大额合同的询价监督和评审工作;各生产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将生产环节的各种费用降到最低;采购部严控材料采购成本,迅速及时地将经验证合格的低成本材料采购到位;质量部大力培养7S检查员,加强新入职员工的7S培训,提高生产在线管理水平,同时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对相关投诉进行全面分析并及时解决问题,提升客户满意度。
6)、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充沛动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5年1月15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124.22万元,有力保障了公司电站建设的资金来源,同时有助于改善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组件销售790MW,较上年同期增长10.05%;电池片销售187MW,较上年同期增长670.17%;实现营业收入324,927.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85.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02%。
1.主营业务分析
1.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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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本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是由于国内太阳能电池组件销量增加所致。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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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池片本年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系本集团开拓国外非欧盟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销售类型所致。
(3)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人民币973,071,998.34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9.95%
1.3成本
(1) 成本分析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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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年度新增少量单晶硅棒的销售。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人民币749,906,048.56元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8.29%
1.4费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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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得税费用本年较上年减少较多,主要原因是本年常州亿晶公司预计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新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费用。
1.5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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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情况说明
2014年,公司继续加大技术升级改造的投入力度。建成了80MW的背面铝钝化高效单晶电池线,采用氧化铝背面钝化技术。运用该项技术,能够在不额外增加其他高效工艺的情况下,单晶电池效率达到20.5%。完成400MW组件自动化技术改造,实现单晶电池的转换效率较2013年提高0.5-0.8个百分点,多晶电池的转换效率提高0.2-0.3个百分点。蓝宝石项目方面,公司积极开展与相关公司关于制造晶体生长设备的技术性洽谈,蓝宝石生长设备制造与系统热场设计同步;生长实验与工艺改进协调进而节约了实验经费和时间,积累了工艺经验,成功的完成了热场系统由75公斤向100公斤的升级改造。
报告期内,公司获授权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申请的专利数量达到42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0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企业的技术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1.6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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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产生的现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及销售未收回款项较多所致。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7其他
(1)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02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5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308,333股,每股价格人民币12.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69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457,79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1,242,206.00元。
(2)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9亿元,略高于2013年年度报告中制定的30亿元营业收入的经营目标;单晶电池的转换效率较2013年提高0.5-0.8个百分点,多晶电池的转换效率提高0.2-0.3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均达到2014年经营计划目标。
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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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硅片和电池片本年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系本集团为开拓国外非欧盟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销售类型所致。
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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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内销售本年较上年大幅上升而国外销售有所下降,主要系本集团受到欧盟反倾销等事件的影响,欧盟市场销售减少,同时,国内市场由于不断开拓,销量大幅增长所致。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3.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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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货币资金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主要系本年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工程款较多所致。
注2:应收票据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大幅减少,期末留存应收票据较小所致。
注3:应收账款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年下半年销售较多,且国内销售占比较大,国内销售信用期较长。另外,部分国外客户销售信用期也有所延长。
注4:其他应收款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大幅减少,主要系本年其他应收款的部分款项在报告期内收回所致。
注5:存货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集团本年新增光伏电站EPC业务,相关业务尚未完工交付业主之前的成本支出计入存货的工程商品项下,且相关业务规模较大,从而导致存货大幅增加。
注6:其他流动资产年末金额较年初大幅度增加,主要系部分子公司期末未抵扣增值税较多所致。
注7:在建工程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360M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工程项目和"渔光一体"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注8:长期待摊费用年末金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长期费用摊销所致。
注9: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金额较年初大幅度增加,主要系本年内部未实现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和计提的质量保证金等未来可抵扣差异金额较大所致。
注10: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金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预付鱼塘租赁款本年转入在建工程渔光一体太阳能电站所致。
注11:应付账款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材料采购增加较多所致。
注12:预收款项年末金额较年初数大幅增加,系本集团承建光伏电站预收的工程款及由于江苏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已收取股权转让款而股权交割尚未完成所致。
注13:应付职工薪酬年末金额较年初数增加,系期末计提的尚未发放的员工工资,奖金,较上年增加所致。
注14:应交税费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 主要系国内外销售结构以及年度内销售时间分布变化,引起增值税不同时点的应交和留抵额发生变化。
注15:其他应付款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对外资金往来所致。
注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大幅增加及长期借款年末数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本公司根据《银团贷款协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一年内到期所致。
注17:其他流动负债年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部分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由于对应资产投入使用,补助开始摊销所致。
注18:长期应付款年末金额较年初数减少系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发放摊余所致。
4.核心竞争力分析
(1) 垂直一体化及规模优势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公司已拥有铸锭/拉棒、硅片切割、电池片制造以及电池组件封装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并实现该产业链条上所有环节的利润。此外,公司正积极拓展光伏电站领域,产业链进一步向下游延伸,这将使公司最终形成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2014年底,公司的电池片和组件年产能为1GW。公司规模化优势既保障了订单消纳能力和快速交货能力,又提高了公司在原料采购和设备采购方面的议价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竞争优势。
(2) 自主创新优势
公司在铸锭技术/拉晶技术、硅片切割技术、组件封装技术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上述工艺技术的应用使公司产品在保证质量和性能的同时,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此外,公司通过自有技术对部分设备进行提高生产效率的改造,同时,公司于2011年开始陆续启用先进的生产设备,目前已实现生产线的高度自动化,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成立以来,非常注重研发平台的建设。2007年公司投资2,000多万建立常州市太阳能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后升级为江苏省太阳能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年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08年由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司授牌建立了"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并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年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成立技术合作中心;2010年7月公司整合各研发平台,经江苏省科技厅批准建立"江苏省光伏工程研究院",有力保障企业的科技创新、人才引入和项目开发能力。截止2014年底,共拥有授权专利187项,其中发明57项,实用新型119项,外观设计11项。
(3) 营销优势
公司近年来在巩固和稳定欧洲市场的基础上,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凭着可靠的质量和良好的信誉,中标多个光伏产品采购项目,与国内知名电力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前瞻性营销布局为公司迅速扩大国内市场份额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针对海外市场,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欧洲市场方面,公司加强德国子公司在欧洲的运作,使其全力协助公司向欧洲销售产品。境外其他市场方面,公司新设南京办事处,主要拓展日本、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公司在新兴市场已拥有一定业绩,同时积累了部分优质客户,与同行业相比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
(4) 管理和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近年来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已形成一套成熟的内控管理制度并能将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公司管理层在经营管理方面较稳健,款项回收的风险控制能力较为突出。公司在全力拓展市场的同时,集中力量降库存、回收应收账,尽力减少资金占用,盘活现金,切实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质量控制方面,建设执行ISO9001:8000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ECQ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标准使公司生产和质量管理形成有机整体,减少不必要控制环节,强化了关键生产环节的控制,使各种产品在生产时具备追溯问题源头的能力,拥有一定的质量控制优势。
5.投资状况分析
5.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股权投资。
5.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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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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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1行业竞争格局
(1)我国光伏电池制造企业继续保持较强国际竞争力。
据国家能源局官网报道,2014年,在全球产量排名前10名企业中,我国占据6席,前4名均为我国企业。从光伏上游产业发展情况来看,2014年,国内多晶硅产量约13万吨,同比增幅近50%,进口约9万吨。光伏电池组件总产量超过3300万千瓦,同比增长17%。多数企业产能利用率提高,前10家企业的平均产能利用率在87%以上。
(2)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产业整合持续深化。
随着国家出台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相关政策的完善落实以及残酷的市场竞争,行业兼并重组加剧,一批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被淘汰出局,与此同时,那些持续经营能力、研发能力强、技术和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在行业洗牌中崛起壮大,成为行业发展的引领者和骨干。
(3)国外市场呈现不确定性,国内市场快速发展
欧盟、美国等部分出口市场存在贸易壁垒,日本等部分市场缺乏发展后劲,新兴市场发展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另一方面,国内市场在政策的持续利好下加速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4年,全国新增并网光伏发电容量1060万千瓦,约占全球新增容量的四分之一,占我国光伏电池组件产量的三分之一。
(4)降低生产成本是光伏制造企业的核心任务。
由于光伏制造业产能过剩局面短期内难以实质改变,现阶段主要光伏产品价格不存在大幅上涨的基础。其次在宏观经济对能源消耗放缓以及常规能源价格不断下降的大背景下,光伏行业冲刺平价上网的危机感不是减小,而是更强了。因此,对于光伏制造企业而言,如何继续降低成本,仍是其必须直面的问题和中心任务。
1.2行业发展趋势
(1)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已成大势所趋。
从能源格局演变看,新型的清洁能源取代传统能源是大势所趋。太阳能作为清洁、稳定、可再生能源,其发展和利用被公认是解决能源短缺与环境污染的最佳途径之一,推动光伏行业发展系各国能源和环保战略的基本方向。市场调研公司HIS预计2019年全球累计太阳能光伏安装量将达到近500GW(498GW),较2014年的约180GW提高177%。
(2)光伏行业兼并重组将成新常态。
随着工信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势必加快行业并购重组步伐,有利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未来几年,中国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尤其是并购将与光伏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联;并购相关的环境将得到不断改善,并呈现出愈加宽松的态势;兼并重组规模急剧扩大,跨区域兼并重组将成为主流,国际化企业并购活动更为频繁。兼并重组将通过市场行为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有利于光伏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光伏电站建设浪潮将持续。
近年来,国家出来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光伏电站建设。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年-2020年)》,计划到2020年,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3月发布的《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2015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17.8GW的目标,超出市场预期。国家持续发布的对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的扶持政策,极大的优化了光伏发电行业的投资经营环境,电站建设已经成为光伏领域新的投资热点。随着电改、配额制等政策的相继出台以及光伏并网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接网障碍将进一步清除。在各路资本的追捧下,光伏电站将迎来一轮大发展。
2.公司发展战略
继续坚持“绿色能源,造福人类”的经营理念,坚持“务实,创新,诚信,双赢”的经营方针,以“垂直整合”向“延伸整合”过渡的战略方针为指导,充分利用就近资源优势,形成光伏产业群。以品质引领和低成本制造为核心,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提升品牌效应,加强在电池组件制造领域的领先优势,同时大力发展光伏电站建设,稳步拓展蓝宝石晶棒业务,培育利润增长点。
3.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深入研判光伏行业发展与市场变化,前瞻性市场布局。2015年,国内市场仍将是重点发展的方向,其市场的占有将决定公司全年的业绩。从人力、技术、资金等方面积极配合,同时做好品牌宣传、技术交流、售后服务的工作、使国内市场的销量继续扩大。国外市场方面,德国公司重点保持和扩大欧洲市场,特别关注英国市场的变化。南京办事处加大欧洲市场外的新兴市场,如非洲,日本,东南亚等的拓展力度。2015年全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40亿元,组件出货量达1GW(该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以创新推动产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工艺提升、设备改造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降低成本最有效的途径。持续优化各工序的工艺规程,加大技术升级改造的力度。PERC电池线在稳定目前转换效率的前提下优化工艺,使产能进一步提高。多晶电池生产线对部分关键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在表面处理和PN结的形成工艺,将双层钝化技术用于减反射膜工艺中,提高电池的开路电压,以使电池的转化效率进一步提升。力争在上半年,多晶常规60片组件的平均输出超过260W。为了满足市场对单晶硅电池的需求,同时进一步降低切片成本,公司将加快金刚石线切技术推广力度,尽快完成部门金刚线切片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形成新的产能。此外,继续推动组件生产线的自动化升级,大幅降低劳动力成本。改造完成后,组件产能将达到1.3GW。
(3)加大电站建设及开发力度,培育利润增长点。2015年,在做好已投入运营的5.2MW、5.6MW和13.6MW光伏屋顶电站的日常维护和技术分析评价工作的同时,力争高质量完成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使其尽早投入商业运营。同时密切关注国内政策动向,积极寻找合适的大型地面电站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稳步推进蓝宝石晶棒项目建设。计划2015年上半年完成1.32亿元的蓝宝石项目资金投入,完善、优化100公斤晶体生长热场系统,逐步稳定晶体生长工艺,完善引晶、扩肩及晶体收尾阶段的工艺操作细节。力争在100公斤晶体生长的成功率、晶锭取材长度以及长晶能耗等指标方面达国内领先水平;建立高效、低成本的晶棒、晶块及切割片加工线,全面建立程序化的、可追述的车间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产品的三级检验制度,尽快实现蓝宝石产品量产。积极开展营销工作,力争打开大客户,努力实现产销两旺,体现出蓝宝石系列新产品应有的经济效益。
4.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适度融资满足在建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需求,并将严格控制资产费用支出,加快资金周转,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状态。
5.可能面对的风险
5.1光伏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光伏产业扶持政策是推动全球光伏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因素之一,许多国家推出光伏产业鼓励政策并制定光伏应用目标,在促进全球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这也使光伏产业发展受相关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的影响较大。欧洲光伏产业扶持政策出台较早,光伏应用市场规模发展较快,但2011年以来德国、意大利、捷克、法国及西班牙等欧洲国家均在不同程度上下调了光伏补贴政策,这对光伏产业发展构成不利影响。中国、美国、日本等国家作为新兴市场,光伏应用市场正在加速发展,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导致其光伏补贴政策和产业政策出现阶段性调整的可能性。如果主要光伏产品应用国对太阳能发电的政策性补贴下调或其光伏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大规模应用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对光伏产品的市场需求或价格产生影响,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5.2光伏产品进口国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继欧盟和美国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反补贴反倾销政策之后,2014年以来更多国家加入对华光伏产品实施贸易保护行列。2014年5月,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2015年3月,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通报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层压件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国内多家中国光伏企业将被征收9%-286%不等的惩罚性“双反”关税。这种国际贸易摩擦与争端给我国光伏企业海外市场拓展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若光伏产品进口国实施贸易保护政策或已实施贸易保护政策的光伏产品进口国不改善其贸易保护政策,将使我国光伏制造企业的产品失去价格竞争优势,对公司光伏产品的境外销售构成不利影响。
面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已积极开拓其他境外市场和国内市场,延伸下游光伏电站产业,并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研发投入等。
5.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多晶硅料。随着近年来全球多晶硅产能大幅释放,多晶硅市场已处于供过于求的局面,自2011年6月以来多晶硅价格从80多美元/公斤持续大幅下滑,近期价格已在底部企稳。随着我国光伏产业的复苏,将带动多晶硅的需求增加,多晶硅价格可能逐步缓慢上涨。若多晶硅未来价格上涨,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013年7月18日,中国商务部公布对进口自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自2013年7月24日起,对来自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征收保证金临时反倾销措施。公司的多晶硅长期订单供应商REC Solar Grade Silicon LLC(以下简称“REC”)适用税率57%。2014年1月20日,中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终裁结果与初裁结果相同,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
截至目前,常州亿晶尚未与REC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协议。
上述事项可能给本集团带来较大的风险,包括:
(1)常州亿晶与REC之间的长期多晶硅采购合同可能无法继续执行,可能引起争议或纠纷,另外,本集团可能需要寻找其他多晶硅长期供应商,影响正常生产运营。
(2)常州亿晶通过进料加工方式进口自REC的多晶硅材料截至本财务报告日尚未核销的数量为500吨,如果未来无法加工后复出口而转入内销,将会被额外征收4%的关税和57%的反倾销税。
(3)2015年8月1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公告》,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的受理。公司2014年主要采用进料加工的方式进口产自REC的多晶硅料。前述公告的发布意味着公司未来如向REC采购的多晶硅料,将不能通过进料加工的方式保税进口,则相应地向REC采购的多晶硅料需被征收反倾销税,从而可能增加公司的采购成本,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1)针对通过进料加工方式进口自REC且尚未核销的多晶硅材料,为保证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顺利达成,一方面充分利用取得的欧盟销售配额,另一方面,加大开拓非欧盟市场,包括日本和台湾等东亚市场。
(2)常州亿晶与REC自2008年签订长期多晶硅采购合同以来,双方一直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确定每年采购价格及采购量,未发生争议或纠纷。今后常州亿晶与REC仍存在进一步协商确定后续采购价格及采购方式的可能性。
(3)根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其中有规定因某一方“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而导致不能履行义务的,该方可免责。 “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形包括“政府法规、法令”。据此双方就供货合同的执行有进一步协商的空间。
5.4 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电池组件,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匹配、行业内市场竞争加剧、主要光伏产品应用国光伏发电补贴力度的减弱以及光伏产品进口国的贸易保护措施等诸多因素均可能影响光伏电池组件的价格,若光伏电池组件价格下降,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的影响。
5.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人、财、物等多方面统一配合,同时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并网运行等均需要获取相关的审批手续。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不可预计的原因导致项目不能取得审批文件、或者不能顺利实施建设、或者不能最终实现并网发电,公司将可能面临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可选择通过运营电站的方式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亦可选择在出现合适价格时通过出售电站的方式一次性获取回报。若募集资金投资的光伏电站不能或者不能及时并网运营,或并网运营期间上网电价或补贴政策下调,或运营期间发电量未达预期,或光伏电站未有合适的出售价格等,公司将可能面临募集资金投资回报风险。
公司已先后投资运营5.2MW厂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5.6MW厂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以及13.6MW光伏屋顶发电项目具有一定光伏发电业务基础,但本次募投项目拟建设的光伏电站规模较大,公司大规模光伏电站运营管理经验欠缺,公司投资建设的募投项目面临一定的运营管理风险。
(三)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会计估计变更
2.1.1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及原因
(1)变更内容
购买质量保险的产品计提质量保证金的比例由销售收入的1.5%降至1.0%。
(2)变更原因
2012年12月30日,常州亿晶与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了“太阳能光伏组件25年期产品质量与功率补偿责任保险”合同,具体条款为:投保标的是公司2013年在全球范围内销售的不超过3.2亿美元的光伏组件,保费128万美元,赔偿限额为500万美元,其中前10年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400万美元,后15年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100万美元。
根据上述保险合同条款,常州亿晶购买的保险的赔偿金额在前10年时能够覆盖收入的比例为1.25%。11至25年时能够覆盖收入的比例为0.31%。另外,考虑到前10年如果未发生质量问题,则后15年发生问题的概率极小,如果前10年已经发生问题,并且进行了修复,后15年发生问题的概率也极小。
此外,经过多年发展,常州亿晶已形成一套成熟优质的质量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尚未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4 年1月1日起执行。
2.1.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14年度利润总额1415万元。
2.1.3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于2014年3月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2会计政策变更
2.2.1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原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2.2.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2.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2014年以前,公司对获得的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将其年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列报。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对上述政府补助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列报为递延收益。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为其他综合收益。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
2014年以前,公司对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应用指南,对上述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应确认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六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及本年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2.4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于2015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并执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2014年1月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2014年3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3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此次修订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明确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了对于公司股东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执行,相关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一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
1.1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及原因
(1)变更内容
购买质量保险的产品计提质量保证金的比例由销售收入的1.5%降至1.0%。
(2)变更原因
2012年12月30日,常州亿晶与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了“太阳能光伏组件25年期产品质量与功率补偿责任保险”合同,具体条款为:投保标的是公司2013年在全球范围内销售的不超过3.2亿美元的光伏组件,保费128万美元,赔偿限额为500万美元,其中前10年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400万美元,后15年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100万美元。
根据上述保险合同条款,常州亿晶购买的保险的赔偿金额在前10年时能够覆盖收入的比例为1.25%。11至25年时能够覆盖收入的比例为0.31%。另外,考虑到前10年如果未发生质量问题,则后15年发生问题的概率极小,如果前10年已经发生问题,并且进行了修复,后15年发生问题的概率也极小。
此外,经过多年发展,常州亿晶已形成一套成熟优质的质量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尚未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4 年1月1日起执行。
1.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14年度利润总额1415万元。
1.3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于2014年3月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计政策变更
2.1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原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2.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2014年以前,公司对获得的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将其年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列报。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对上述政府补助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列报为递延收益。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为其他综合收益。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2014年以前,公司对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应用指南,对上述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应确认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六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及本年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4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于2015年4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立增加江苏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香港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家,因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增加阿瓦提县碧晶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和静旭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家,本年因股权出售减少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家,因注销减少亿晶欧洲工程投资有限公司1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荀建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荀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4SHA2011-1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74,293,895.33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26,328,974.89元,分配2013年度股利24,293,565.1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329,305.1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429,389.5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899,915.59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外部整体经济环境状况以及公司2015年经营状况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5年1月15日的股本总额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0.11元人民币(含税)。
(2)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实际分配股息64,699,759.74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3)根据2013年5月17日亿晶光电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持有的股份分得的股利计入资本公积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现公司就以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基本薪酬事项拟议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刘宏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公司财务总监孙琛华女士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党旗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发放形式为: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15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进行管理,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董事长荀建华先生基本薪酬人民币94.56万元/年(税前,含高管薪酬)。
2、公司董事孙铁囤先生基本薪酬人民币81.6万元/年(税前,含高管薪酬)。
3、公司董事荀建平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4、公司董事姚志中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5万元/年(税前)。
5、公司董事荀耀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1.6万元 /年(税前)。
发放形式: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吴立忠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独立董事,公司2015年度拟给予独立董事张燕、徐进章、孙荣贵每人人民币6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税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慎审核,认为:
1.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4SHA2011-1审计报告,本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74,293,895.33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26,328,974.89元,分配2013年度股利24,293,565.1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329,305.1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429,389.5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899,915.59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外部整体经济环境状况以及公司2015年经营状况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5年1月15日的股本总额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0.11元人民币(含税)。
(2)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实际分配股息64,699,759.74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3)根据2013年5月17日亿晶光电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持有的股份分得的股利计入资本公积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现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监事基本薪酬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公司监事,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予以管理,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监事姚伟忠基本薪酬人民币33.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安全长基本薪酬人民币19.2万元/年(税前)。
3、公司监事杨丹基本薪酬人民币5.9万元/年(税前)。
发放形式: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8日
至201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除上述需投票表决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5日—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冉艳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及本年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7个准则的修订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改的决定,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该决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修订通知,自201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本公司根据以上准则修订的通知,相应变更了公司会计政策并执行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2014年以前,公司对获得的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将其年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列报。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对上述政府补助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列报为递延收益。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为其他综合收益。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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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2014年以前,公司对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应用指南,对上述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应确认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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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其他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六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及本年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公司代码:600537 公司简称:亿晶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