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49,674,465.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563,155.74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1,646,756.17元,本年已分配利润74,001,324.01元,可供分配的利润114,208,587.9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656,315.5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4,552,272.33元。拟以公司2014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321,744,887 股)为基数,按每 10股分配现金股利2.50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80,436,221.75 元,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24,116,050.58 元,结转到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拟聘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其洽谈确定2015年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5年度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下属研究所及公司达成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临2015-017)《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在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准则,于2014年7月1日生效。依据30号准则第十条的要求,公司2014年度开始变更“应收款项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
1、 单个法人主体应收账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或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即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为单项金额重大)
2、 单个法人主体其他应收款余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款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拟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提名王文原、朱宏涛、周勤德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累积投票选举。
2名职工代表监事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十)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华东电脑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5-017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游小明、朱闻渊、林建民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3名非关联董事参加此议案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我们就《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董事会提供的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我们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等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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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成都三零盛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三零盛安”)
住所: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2栋
法定代表人:黄南平
注册资本:6,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非密码类信息安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行业应用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信息安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销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办公设备耗材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系统设计、安装、维修;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涉及资质许可的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
2、普华基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华软件”)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48号1幢12楼
法定代表人:游小明
注册资本:28962.179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与零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3、上海三零卫士信息安全有限公司(简称“三零卫士”)
住所:上海市虹桥路333号203室
法定代表人:邓高峰
注册资本:3013.582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7月5日
经营范围:信息安全、计算机软硬件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通信工程施工、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电科软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科软信”)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485号43幢501-503室
法定代表人:游小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嵌入式软件、网络通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及上述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海康”)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700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3月06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批发:安防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数字安防产品。
6、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海康”)
住所:重庆市大渡口区金桥路8号5楼
法定代表人:蒋玉峰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及通讯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和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安防工程安装,智能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凭相关资质经营);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7、中电科华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云信息”)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509号7幢552室
法定代表人:游小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简称“华东所”)
住所:上海嘉定区嘉罗路1485号
法定代表人:游小明
开办资金:4,483万元人民币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事业、经营收入
成立日期:1958年10月27日
宗旨和营业范围:开展计算技术研究、促进信息科技发展。计算机系统研制与相关产品开发、网络技术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信息系统集成、电子信息产品开发、电子信息工程设计、计算机及软件测评、相关专业培训与技术咨询、《计算机工程》出版。
9、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卫士通”)
住所: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华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李成刚
开办资金:21,626.167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23日
营业范围:通信保密与信息安全、信息网络与多媒体终端及系统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工程建设(涉及前置审批的批准后方可经营);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IC卡机具设备、微型计算机系统产品及相关软件等电子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制、生产、组装、销售、工程集成和技术服务;无线通信系统(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图像设备、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耗材、电子元器件、专用芯片的研制、生产、销售、工程建设、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0、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极股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明
注册资本:27,441.174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9日
营业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软件及通信设备化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工程;信息系统集成、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提供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测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
1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康威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6号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注册资本:401,722.322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
营业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1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法定代表人:熊群力
注册资本:57.75亿元
成立时间:2002 年 3 月 1 日
中电科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是在原信息产业部直属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主要从事国家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重大装备、通信与电子设备,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的研制与生产。中电科积极参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先后承担了大量公共安全系统工程和国家重大信息系统工程,是国内最具技术竞争实力的大型企业之一。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东所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三零盛安、三零卫士、杭州海康、重庆海康、中电科软信、普华软件、华云信息、卫士通、太极股份、海康威视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电科的控制。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最终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意见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5-018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东电脑”)于2015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系统”)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推进业务发展、整合内部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与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华东系统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华东系统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2、被合并方——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华东系统主营业务以建筑智能化工程集成和专业服务业务为主,包括数据中心、智能楼宇及医疗解决方案和智能小区的总体设计、总包管理、工程实施和咨询服务。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东系统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东系统资产总额3.75亿元,净资产9,294.7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8亿元,盈利2,911.58万元。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华东电脑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华东系统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华东电脑存续经营,华东系统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华东电脑的股本及股东变化。
2.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3.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华东电脑享有和承担。
4.吸收合并完成后,华东系统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合并入华东电脑;华东系统全部债权债务由华东电脑承继。
5.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完成华东系统的所有资产交付华东电脑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和业务资质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7.吸收合并完成后,华东系统员工转入华东电脑。
8.合并双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并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书》。
9.经相关审议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
10.合并双方各自办理工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如涉及)。
11.各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吸收合并华东系统,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华东系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和人员转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5-019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内容对照表(加粗部分为修订内容)
■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2015-020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5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宜山路650号上海神旺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5日
至2015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 年 4月 30日 9:30-11:30,13:00-16:00
(二)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上海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 4 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交通情况:地铁 2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05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 A 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桂平路 391 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 B 座 27 层
联系电话:021-33390288
传真 :021-33390011
联系人 :缪抒雅
邮政编码: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除第13、14、15项议案外,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第13、14、15项议案的表决方式,请参见“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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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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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公告编号:临2015-021
公司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
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内容
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此事项已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格式指引和要求进行了公告,详请见2013年6月17日的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A16版和中国证券报B007版刊登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3年8月28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的议案,此事项已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格式指引和要求进行了公告,详请见2013年8月30日的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A45版和中国证券报B049版刊登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的关联交易公告》,该事项经公司2013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3年9月27日的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B031版和中国证券报A17版刊登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并依据公司之前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修订)》执行,该笔授信为信用方式,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对外投资的需要。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对外投资的需要,现需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并依据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修订)》执行,该笔授信为信用方式,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也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20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依据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修订)》执行,该笔授信为信用方式,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等因素,此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协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其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预案能有效避免风险。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过对议案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游小明,朱闻渊,林建民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七、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三)2013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的议案》,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了表决。
(四)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