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3日,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签署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协议书》,聘请国海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