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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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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6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梁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刘伟、胡少苑、蒋庆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凌伯辉因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3、副总裁兼董秘尤安龙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议案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刚、梁确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728)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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