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4月8日、4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6、2014年 11月 6 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目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本公司已于2015年3月19日公开披露)。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目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于2015年1月30日披露了《201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2014年全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3年同期相比增加约600%-650%,公司预计经审计2014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符合《201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的预测增长幅度。目前公司2014年年报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将于2015年4月15日披露。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除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在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