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大中华升级(QDII) |
基金主代码 | 040021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根据《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5年4月10日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5年4月10日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500,000.00 |
限制定期定额金额(单位:元) | 500,000.00 |
暂停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暂停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金额应不超过5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金额超过5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香港精选(QDII) |
基金主代码 | 040018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根据《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5年4月10日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5年4月10日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500,000.00 |
限制定期定额金额(单位:元) | 500,000.00 |
暂停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暂停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金额应不超过5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金额超过5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001104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4月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5】284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7日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4月9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06,499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7,819,551,783.52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3,208,786.04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7,819,551,783.52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3,208,786.04 |
合计 | 7,822,760,569.56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31,801.05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407%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4月9日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