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桐乡桐昆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5,000万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设立的“桐乡桐昆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2015年4月8日核发了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桐乡桐昆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二)投资设立桐昆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事宜,因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规定,属于公司总裁的职权范围,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桐乡桐昆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浙江省桐乡市
(三)注册资本:5,000万元
(四)出资方式:货币方式出资
(五)法定代表人:沈昌松
(六)经营范围: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金融许可业务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信息技术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投融资信息咨询(不含股票咨询和期货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股权投资管理;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及服务;会展服务;文化艺术创意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承办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融资性担保及其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结合上市公司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为充分利用公司坚实的化纤产业基础、密集的国内外客户网络、庞大的客户群体以及较强的行业影响力等优势,公司投资成立桐昆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不但有利于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完善,更能有效促进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进行产业升级,拓展公司的盈利空间,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一)上述设立子公司事宜,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的其他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为设立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由于该公司尚未开展具体业务,目前尚无法预测该项投资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