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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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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南方中国”)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5年4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 47,816,282.04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79,788,675.15份的59.928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7,478,863.56份基金份额同意;332,918.26份基金份额反对;20,004,500.22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57.467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20000
公证费12000
会务费3000
合计35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2014年8月8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或者交易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因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为2015年4月9日,正式实施转型日为2015年5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4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刊登的《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订为《南方香港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香港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南方香港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2015年5月13日生效,自该日起《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失效,《南方香港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转型为南方香港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型基准日为2015年5月12日。转型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原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全部转为南方香港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本基金将于本公告发布日(2015年4月10日)上午10:30复牌。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简称的变更,由“南方中国”变更为“南方香港”,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0125)。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

本基金转型前为股票指数基金,主要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转型后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转型期间,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及场内交易照常办理,不受影响。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赎回或卖出,未选择的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默认转为南方香港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备查文件

 1、《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2、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4号)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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