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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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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
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自2008年9月16日起,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9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阳光城(证券代码:000671)适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关于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4家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3日起,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以下44家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及/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8)。

 二、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三、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以上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截止日期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五、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业务的费率优惠活动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进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享受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定期定额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从本公司旗下货币型基金和无申购费率的债券型基金转换转出至本基金时,享受转换费率优惠。申购补差费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1) 本公司旗下货币型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和无申购费率的债券型基金转换转出至本基金,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优惠,按笔收取的申购补差费不打折;其中通过招行直联渠道进行上述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实行8折优惠,按笔收取的申购补差费不打折。

 具体转换转出的开放式基金包括:

 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

 2)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261101)

 3)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 000182);

 4)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 261102);

 5)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 000253);

 6)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000386).

 (2)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000380(A级)/000381 (B级))转换转出至本基金,申购补差费率实行1折优惠,按笔收取的申购补差费不打折;其中通过招行直联渠道进行上述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实行8折优惠,按笔收取的申购补差费不打折。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十日

 关于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方案的提示性公 告

 根据《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本基金存续期内的每第二、第四、第六……(以此类推) 第2N个运作周期的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如遇本基金份额支付日或自由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于份额支付日或自由开放期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5年4月14日为本基金本次份额折算的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的基金净资产/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总份额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的份额数×折算比例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投资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深圳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淘宝网景顺长城基金淘宝官方旗舰店)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1、淘宝网景顺长城基金淘宝官方旗舰店、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暂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2、淘宝网景顺长城基金淘宝官方旗舰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5年4月1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服务平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2015年4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目前本公司已开通了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包括: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

 (9)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10)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1)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

 (12)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13)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4)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15)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16)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81,C类000182);

 (17)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85,C类000386);

 (18)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52,C类000253);

 (19)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80(A级)/000381 (B级));

 (20)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1)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

 (22)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23)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24)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25)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26)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72)。

 自2015年4月13日起,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可实现与上述基金的相互转换。具体直销机构及上述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请咨询本公司或各销售机构。

 注: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同一基金A/C类基金份额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其他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3、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以下基金间的转换享受转换费率优惠。

 以下基金转换转出往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

 (2)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261101);

 (3)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261102);

 (4)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0182);

 (5)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0386);

 (6)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0253);

 (7)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000380(A级)/000381 (B级))。

 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上的《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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