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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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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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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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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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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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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2014年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公司2014年主要经营业绩

 2014年,公司的经营规模稳步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326.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8%;实现净利润6,501.57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3.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314.09万元。实现营业外收支净额1,346.02万元,其中1,193.55万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164,455.26万元,比上年末同期增加17.14%;净资产77,146.20万元,比上年末同期增加47.66%。

 经营成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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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量情况

 2014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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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整合资源,市场开拓新突破

 遵循“高端引领未来”的战略思路,整合资源,明确市场布局,在陆域市场的巩固、开拓以及海域市场的加快培育方面都取得突破,为实现“十二五”末海洋产品销售占25%,实现海陆并进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4年市场营销重大突破有:

 陆域:参与国家电网两次大型框架招投标,横跨8省,共计中标6.65亿元;同时成功开拓湖北、重庆、陕西等市场。

 海域:2014年密切与中海油的合作,已累计中标6000余万海洋产品;一举中标1.22亿元福建龙源220kV海缆项目,这是我国首根国产220kV高等级交联聚乙烯绝缘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也将是首次产业化应用。该产品的导体规格为1600mm2,长度为43.80公里,是目前交联聚乙烯绝缘海底电缆国际应用史上的最大截面,也是长度最长的单芯220kV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并成功入围五大发电集团为首的央属企业供应商,为开拓陆上、海上风电项目奠定基础。

 国际市场:成功开拓澳洲、欧美等国际市场。

 (2)科技创新:全面提升承接和管理重大项目的能力,加快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及市场化进程,使科技创新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2014年公司在注重提升科技项目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及科技与市场的对接工作。新承担了国家科技部863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II期课题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国家重点新产品1项。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4项,发明专利2项。完成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材料的编制工作。

 (3)精益生产:严把质量关,确保公司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逐步推进生产信息化进程,加快“两化”融合,通过高端人才的引进,注入新鲜管理理念,创新思维,改进原有生产技术及工艺规范,全面提升公司各类电缆的生产制造水平。

 (4)管理提升:创新管理模式,完善人员结构及员工管理体系, 打造具有东方特色的管理模式——建设以“创新管理体系(OIMS)”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公司IPO项目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于201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通过了市长质量奖评审,这些都有效推动了公司在管理上的提升与改革,使管理逐步规范化与国际化。

 (二) 、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和技术优势

 (1)公司研发实力雄厚,自主创新能力强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宁波市工业创业创新综合示范企业,海缆系统研发创新团队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公司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建立了一支高水平专业技术团队,拥有专业的海缆研发平台和海缆研发团队。

 (2)健全的研发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有效的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公司科学技术协会负责技术、研发的决策、评审,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研发的组织和协调,专业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2、公司在海缆领域的优势

 经过近十年的投资和发展,公司逐步建成了国内较大的海缆生产基地,在海缆领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优势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业地位方面,目前公司已经是我国海缆领域的领先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海缆市场平均占有率超过35%。公司还是国内唯一一家生产并交付220kV海底电缆和脐带缆的企业。

 (2)技术方面,公司的海底电缆制造技术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大截面、大长度、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和海缆软接头的设计生产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率先生产并交付110kV海底电缆、单根无接头长度达到17公里的海底电缆、目前国内电压等级最高的220kV海底电缆、国内第一根动态脐带缆均为本公司产品。公司又开发了三芯110kV、三芯220kV、500kV海底电缆产品、水下生产系统动态脐带缆、海底勘探复合脐带缆、±200kV及以下柔性直流输电用电缆。目前公司的110kV海缆及软接头、220kV海缆及软接头、三芯35kV海缆、三芯220kV海缆、±160kV和±200kV直流海缆均已通过了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试验。公司联合上缆所等单位牵头制定了10kV—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的国家标准。

 (3)客户方面,公司拥有包括国家电网及下属单位、南方电网及下属单位、中海油及其下属单位、中国石化及其下属单位等重量级客户,同时公司与国内主要发电集团进行了长期的战略合作,这些客户不但有效保障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水平,也奠定了公司的行业地位,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品牌和产品影响力。

 (4)重大项目品牌经验方面,公司生产的海底电缆被广泛运用于多项大中型重点工程,国内首根自主研发的220kV海底电缆(舟山本岛-秀山-岱山输电线路工程)、国内最长的海底电缆工程(110千伏嵊泗泗礁输变电工程)、福建莆田市南日岛输变电工程(莆田市埭头石城码头跨海连接南日岛海底电缆工程)、广东电网公司110kV东简-硇洲光电复合海底电缆项目、110千伏朱家尖至六横岛跨海输电线路工程、南方电网国家863科技项目大型风电场柔性直流输电接入技术研究开发示范工程等线路中均成功应用本公司的海底电缆,国内用户使用的首根国产脐带缆成功应用于中国CACT作业者集团南海发现号FPSO同HZ21A平台动态脐带缆项目,中、低压跨接脐带缆国内首次应用于中海油渤中25-1平台,公司在重大海缆工程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品牌得到了重大项目的认可。

 公司在行业地位、客户、技术、品牌等方面具备独特的竞争优势,依托目前的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未来的市场开拓中将占据极其有利的地位,同时,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夏崇耀、叶信红、阮武等已经具备近30年经营电线电缆行业经验,多年海缆设计、研发和生产经验,在生产、销售、采购等环节具备丰富的控制和管理经验,这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未来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增长。

 3、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质量安全可靠。2006年公司的“ORIENT PEARL”牌电线电缆获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荣获第14届世界生产力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颁发的“2006世界市场中国(电缆)十大年度品牌”称号,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和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的@牌10kV及以上海底电缆和电力电缆被认定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公司的“核电站用耐辐照1E级电缆”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公司的产品取得DNV、CCC、PCCC、VDE、CE等多项认证,获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项。

 4、客户基础优势

 公司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的多个电力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与中国大唐集团、山东鲁能集团、国电电力、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主要电力集团在海缆上进行长期的战略合作;公司为中海油推荐供应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优秀供应商。

 5、地域优势

 公司所处城市宁波处于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华东地区,该地区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产业集聚效应较高的地区之一,其电线电缆用量很大。公司与非本区域生产企业相比,具有运输成本低、服务及时、与目标客户能够保持长期合作的优势,可以在相互竞争中处于领先位置。

 公司海缆生产基地紧邻深水港北仑港,产品可以直接通过海缆上船装置装上敷设船,通过自身拥有的海缆专用码头和专用海域直接下海,是生产大长度海缆必须的地理条件。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加快海洋经济建设、发展海上风电、海洋新能源等战略的提出,公司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电线电缆行业将呈现强者愈强,产业整体重组并购的趋势。公司可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平台,继续做强做大企业。同时公司将始终坚持“高端引领未来”的战略思路,继续以 “自主创新、精益管理、优化资源、科学发展”为指导思想,瞄准该领域的国际技术发展前沿,以创建重点实验室为载体,整合资源,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攻坚克难,突破关键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确保公司在高压海缆领域的竞争优势。

 1、利用资本优势,做强、做大主业

 运用多种资本市场手段,加快公司主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择机进行上下游行业及同行业差异化产品的产业并购,通过股票增发和选择性的采用多种资本市场及金融衍生产品,扩大公司直接融资力度,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大程度地发挥资本在企业发展中的推动性作用,做强、做大电线电缆产业。

 2、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广信息技术应用

 将工业智能与信息技术相结合,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的原则建设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思维,从两化融合的角度提升对常规技改项目的实施,尝试信息技术在先进装备的应用与改造。

 加快促进信息化与生产要素的融合,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渗透;通过统一、全面、集成、实时共享的管理信息平台,突破区域限制,将规范管理与行业特性相结合,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和业务流的高效整合。

 3、以创建重点实验室为载体,推动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紧密围绕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高端引领未来”的战略需求,瞄准该领域的国际技术发展前沿,以创建重点实验室为载体,整合资源,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攻坚克难,突破关键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确保公司在高压海缆领域的竞争优势。

 加大高端电缆产品研发力度,促进产品转型升级,打造500kV及以下海底交流电缆、±320kV及以下海底直流电缆和海底光缆等产品的核心技术,整体提升海洋高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4、打造东方特色的企业文化,凝聚人心,成就未来

 在提炼企业文化体系的基础上传承创新,以公司发展愿景和战略思路为引领,积极对企业文化进行进一步挖掘和延伸,打造具有东方特色的以创新管理体系(OIMS)为核心的企业文化。通过企业文化的深入推进,发挥文化引领和精神激励的作用,变无形为有形,创新思维,明晰思路,不断优化企业管理。

 5、深化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公司提出的“创新思维、深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依托,创新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科技创新、生产、质量以及风险管控等各项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5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目的列示,公司根据准则要求,将原列入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的递延收益单独列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述。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4 及以前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涉及有关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合营安排及其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披露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公司已修订相关会计政策,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东方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缆研究院公司)和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道柯公司)等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968号)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7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9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761,840.5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6,376,184.06元,公司(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385,656.5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1,325,533.71 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35,727,095.69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拟将公司截至2014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321,325,533.71元,以母公司的总股本141,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4股,共计送56,540,000股。

 (2)拟将公司截至2014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321,325,533.71元,以母公司的总股本141,35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35,000元。

 (3)拟将公司截至2014 年 12 月31 日的资本公积金235,727,095.69元,以母公司的总股本141,350,000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13,08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10,970,000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等。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崇耀、夏峰、袁黎雨、乐君杰、夏善忠回避表决,因表决董事少于半数,此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9、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华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董事林勇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已做相关公告,鉴于林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要求,现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华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杨华军先生简历:

 杨华军先生,1976年9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浙江万里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宁波海运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提高管理效能和效率,根据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对公司的原有组织机构稍作调整,新增了工信办和资本市场部,撤销了生产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由各生产事业部承担。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4。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项冠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761,840.5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6,376,184.06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385,656.5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1,325,533.71 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35,727,095.69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拟将公司截止2014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321,325,533.71元,以母公司的总股本141,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4股,共计送56,540,000股。

 (2)拟将公司截止2014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321,325,533.71元,以母公司的总股本141,35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35,000元。

 (3)拟将公司截止2014 年 12 月31 日的资本公积金235,727,095.69元,以母公司的总股本141,350,000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13,08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一直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制定了内控手册,并在公司各业务流程全面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未有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报告编号:2015-011。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议案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14年度关联方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4年度,公司预测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不含税),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313.14万元,控制在年初预测的关联交易总额之内,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

 三、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阿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夏良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86号(12-1)、(12-2)、(12-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15000026528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按浙B2-2014026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从事高效节能机电产品、消防设备及装备、日用百货、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橡胶制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纺织品、工艺品、机电产品、钢材、五金交电、暖通设备、安防设备、建筑材料、水果、蔬菜、初级农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批发、零售及网上批发、零售;初级农产品的收购;电线电缆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营业期限:2010年8月27日至2030年8月26日

 (二)关联关系(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宁波阿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关联法人(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在销售方式和销售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销售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分销商销售价格体系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电线、电缆制造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宁波阿凡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系公司多年来在宁波区域市场的分销商,除电线电缆外,该公司还有空调、照明系统及安防系统的产品与工程服务,在宁波的工程项目市场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因此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分销及工程领域的市场。公司会不断关注公司日常业务中因业务模式而导致的关联交易,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该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1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东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已实际累计为江西东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流动资金。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B-15号

 营业执照号:360000110008606

 法定代表人:陈永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电线电缆、通信电缆的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通信电缆的生产、销售。

 2、江西东方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7212.36万元,总负债639.15万元,净资产6573.21元,2014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947.51万元,利润总额570.67万元,净利润401.7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东方电缆目前尚未签订相关上述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东方电缆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东方电缆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借款及担保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东方电缆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东方电缆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

 五、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担保基于江西东方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可解决其资金需求,提高其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江西东方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理由充分、合理;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外担保数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处于受控状态。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承诺进度: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5万股(包括新股发行3,135万股,老股转让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0元,新股共计募集资金25,70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39.75万元(不含已预付的保荐费用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567.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4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2.7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194.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3.79万元,201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6,000.00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7.3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3.7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7.32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178.0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6,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于2014年9月2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7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方电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东方电缆201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东方电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方电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1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实施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八个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2014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总负债、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根据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原有会计政策做出相应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相继修订和新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新增准则三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准则五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金融工具的列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及会计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目的列示,公司根据准则要求,将原列入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的递延收益单独列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述。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4 及以前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涉及有关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合营安排及其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披露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公司已修订相关会计政策,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1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31,097万元,并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做出相应修改。公司拟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的事宜。

 二、《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文上网。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1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1日

 至2015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和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袁黎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5年5月7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7日(星期四)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5801

 电 话:0574-86186666

 传 真:0574-86188666

 联 系 人:乐君杰 江雪微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东方电缆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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