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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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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一部分 2014年总体经营情况

 2014年是公司第二个二十年的开始之年,公司继续实施战略扩张,创新发展模式,努力扩大销售规模,LED业务和金融电子业务初步实现了公司的战略布局,营业收入和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创新高,盈利能力较强,公司步入快速发展通道。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05.37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长31%;实现营业利润7,329.03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长46.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24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长39.86%。

 2014年,公司体育行业LED显示产品实现营业收入6,368.82万元,占当年LED视频显示系统营业收入的35.71%。在体育行业,公司的LED显示产品一直具有非常强的国际竞争力,继实施2010年南非世界杯项目后,又获得2014年巴西世界杯、2014年法网公开赛、2014年温布尔登网球赛、2014年 Ryder Cup 高尔夫赛等国际知名顶级体育赛事项目,使公司的LED显示产品在世界体育行业的高端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随着国内体育产业不断受到重视,展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在国际体育市场积累的经验和实力,为开拓国内体育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复制在海外体育市场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国内体育产业的布局,在产品营销、设备租赁、内容服务、广告运营和赛事转播等相关业务进行拓展。

 2014年,公司高密度LED显示产品签订合同额约6,400万元。2014年,高密度LED显示市场在商用领域进入快速发展期。尽管公司在2007年推出3.0mm高密度LED显示产品,具有技术先发优势,并保持了技术的领先,但市场占有率较低。针对这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高密度LED显示业务的投入,初步完成市场布局。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初见成效,成功取得日内瓦汽车展、巴黎汽车展、浦东国际机场、海口机场、周大福珠宝、中央电视台和江苏电视台等高密度LED显示项目。

 2014年,在功能大厅智能管理系统方面,公司中标中国移动和中国建设银行排队管理系统项目,继续成为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移动等公司排队管理系统主要供应商,并保持公司排队管理系统产品在行业的领先地位;新研发的双面橱窗屏、手机互动屏和多功能手持终端等产品在多个“智慧银行”智能网点系统方案中实现销售和应用;自助填单机在大型银行推广后,继续向中小型银行进行推广,并取得多个中小型银行的业务;带有公司自主开发软件平台产品的销售额占整个功能大厅智能管理系统的比例达到17.6%,公司向系统集成业务的转型取得一定的进展。

 2014年,公司LED照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07.67万元,同比增长56.66%,并且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2014年,公司继续坚持技术驱动型差异化竞争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总投入3,713.99万元,占2014年营业收入比例为10.12%,比2013年增长27%。201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申请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向PCT提交国际专利申请8项;共申请软件著作权4项。2014年,共取得授权专利证书80项,其中发明专利证书3项;共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截至2014年末,公司累计已取得授权专利证书287项,其中发明专利证书26项。公司在荷兰2014年ISE展会推出和发布了包括新型裸眼3D LED TV、户内1.0mm点间距超高密度LED显示系统、户外3.0 mm点间距超高密度LED显示系统、大雄鹰“云”控制平台和8K 24bit LED控制系统等多款LED新产品。这些新产品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技术优势,丰富公司的产品线,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公司盈利能力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2014年,公司重点加强在体育行业LED显示产品、高密度LED显示产品及金融领域“智慧银行”解决方案等方面的研发工作:

 针对体育行业的产品,公司在保持技术领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出更高密度的户外SP10产品,图像处理能力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了4096倍,显示分辨率提升了56%;大雄鹰云控制平台,强大的现场集成管理能力,支持多体育赛事,多球场管理;3D场馆模拟,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日照曲线亮度调节技术,实现基于像素级的不规则亮度调节,保证整个赛事期间的显示效果;具有无缝接入计时计分系统;跨屏同步技术,保证场馆内外所有LED显示设备的同步显示。

 公司已研发出目前全球最高密度LED视频显示整体解决方案。在2015年2月荷兰ISE展上首发0.75mm业界超高密度产品,推出了1.2mm的全球首创的8K超高密度LED显示系统,引起了全球视频显示行业的高度关注。该系统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8K视频控制技术,使用一台设备完整带载8K分辨率的显示屏,系统配置更加便捷;同时,支持24bit的颜色处理深度,灰度的过渡更加平滑,更好的还原真实的图像;同时,公司一直致力研究低灰下的显示效果,解决了很多业界公认的低灰难题,在低灰度下具有完美的显示呈现,可广泛应用于控制室、指挥中心、高端会议室、数字媒体等领域。

 为适应银行业向“智能化、社区化”发展,公司积极参与智慧银行网点建设,推出奥拓智慧银行解决方案,该方案包括智慧银行整体方案和智慧银行智能网点系统集成方案。智慧银行整体方案,包含银行业务流程规划、银行内部布局与职能分区设计、智能设备提供整套方案。智慧银行智能网点系统集成方案,包括智慧银行厅堂管理服务方案、银行信息发布系统方案、业务预处理方案、自助集成服务方案等四个集成方案。2014年公司收购了上海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翰明为银行、保险等客户提供专业软件应用开发和实施,专注于金融行业10多年,公司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客户资源,在专业软件产品的开发和实施上具有明显优势。对上海翰明的收购加强了公司在金融软件产品的开发和应用能力,结合南京奥拓软硬件产品的优势,将更快地推进公司向金融电子系统集成商的转型。

 2014年,公司在投资工作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果。随着南京和惠州两个工业园的建设完成和顺利搬迁投产,目前公司已拥有约6万平方米的制造基地和全套自动化的生产设备,生产制造能力有了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控股上海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和参股互联网金融公司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了突破,推动了公司由内生型发展向内生和外延并重发展的转型;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北京奥拓和美国奥拓,惠州奥拓按计划开业营运,至今在海内外共拥有10家控股子公司,战略管控型集团化架构已现雏形,将为公司LED应用和金融电子两大业务群的进一步发展增添动力。

 2014年,公司荣获“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了国家专利优秀奖,南京奥拓取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资质,证明公司技术创新的综合实力,有利于促进公司在行业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业务的发展。公司注册商标“AOTO”于2015年1月荣获第十二届“深圳知名品牌”称号。

 2014年,公司以总股本110,478,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4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2370股。上市以来坚持现金分红,持续回报股东。

 第二部分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36,705万元,同比增长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万元,同比增长39.86%。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海外市场开拓,出口收入增长68.34%;毛利率51.5%,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完成收购上海翰明,上海翰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11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合并净利润41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期间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其中: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0.73%,主要是本报告期员工薪酬增加、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以及新租办公场地所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9.76%,主要是本报告期员工薪酬增加、市场拓展差旅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4万元,降幅66.74%,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人员成本等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389万元,降幅为382.05%,主要是募投项目持续投入、新增对外投资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85万元,降幅202.29%,主要是本期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出资购股同比减少所致。

 第三部分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成为享誉世界的优秀中国企业”为愿景,坚持“深刻理解客户的需求,以提升客户的竞争力为己任;利用持续创新的技术和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企业经营理念。实施技术驱动型差异化战略,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型,以合作拓市场、以方案促营销、以管理求利润、以投资换时间,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增长。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引领行业的技术发展;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打造全球影响力的品牌;通过全球营销网络的建设,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通过不断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

 第四部分 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

 2015年对公司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是公司深化战略规划,全面提升公司竞争的一年。2015年经营计划主要包括:

 1、扩大销售规模:公司首要任务是在提升竞争力的情况下,扩大销售规模。通过提升公司技术、产品、营销、价格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加强营销团队的建设;国内、国外同步发展,扩大客户的基数,以达到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预计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净利润9,000万元(净利润值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加大对营销服务平台投入: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在海外已经设立了香港、英国、美国公司,这些公司都已经开始投入本地化团队,公司将加大对这些平台的投入,充实本地团队人员,提升营销服务能力。在国内公司设立了北京公司和收购一家上海公司,加上深圳、南京公司基本完成了国内营销网络的布局,通过加大对这些平台的投入,营销服务能力将大大加强。

 3、LED应用重点发展体育行业和高密度产品:公司已经在体育行业耕耘多年,并取得优势的成绩,在体育行业积累深厚,公司将继续加强在体育行业的优势;同时将国外形成的产品、技术优势,拓展到国内市场,加强对体育行业的布局;随着高密度产品的技术不断成熟,其竞争优势凸显,市场空间广阔,高清高密度将会是LED显示的发展趋势,公司将重点加强该领域的研发和拓展,以达到技术和市场的领先。

 4、金融电子加快新业务布局:深刻理解客户的需求,顺应银行转变的趋势,开发新产品、新设备,形成排队机产品的系列化、综合信息发布产品的集成化、自助设备的专业化。重点参与智慧银行网点的建设。

 5、加强对外投资:利用外延的方式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资本换时间,快速扩大销售规模、建立成熟团队,扩大与公司主业相关的业务范围。通过在广度和深度上,发现和储备优良的公司,对优质标的公司进行投资。注重投后管理,提升被投资企业的效益。

 6、广泛进行对外合作:在产业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要持开放的心态走出去,通过合作打开市场,进行纵向产业链的合作、横向同行业的合作,关于战略、业务、产品、技术等各项的合作都将是企业对外合作的方式。

 7、持续创新:公司的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营运模式创新。公司在2014年对研发体系进行了调整,通过对研发体系的调整充分发挥研发的创新能力,加强对前瞻性技术、基础技术的研究,加强对工艺、产品的研究;营运模式上,以定制化的工程产品和标准化产品并行发展,提高产能,缩短交期,提高客户满意度;商业模式上继续实施EMC商业模式,探索其它新的商业模式。公司将继续加强创新,使创新成为公司发展的新动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北京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1、北京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9月18日由奥拓电子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上海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0月31日由奥拓电子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涵渠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李毅先生、李华雄先生和崔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053,727.61元;实现营业利润73,290,275.9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2,438.11元。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12,438.1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0,278,740.14元。以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0,278,740.14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7,027,874.0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19,720,562.76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22,100,997.74 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0,870,431.15元。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和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未到达解锁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共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6,655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0,983,683股变更为219,677,028股。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9,677,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 需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32,951,554.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合计转增153,773,919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待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1,306,65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如未能在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完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所规定的“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调整。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董事长吴涵渠先生提议,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因此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净利润9,000万元(净利润值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所有董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董事长吴涵渠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赵旭峰先生与吴涵渠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副董事长郭卫华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毅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董事赵旭峰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吴涵渠先生与赵旭峰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董事段忠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董事蔡凡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独立董事李毅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独立董事李华雄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独立董事崔军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四化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财务总监彭世新女士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副总经理吴振志先生2014年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公司董事2014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和副董事长郭卫华先生回避表决。赵旭峰先生与吴涵渠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总经理沈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用于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办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具体用途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最后审批结果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相关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及借款事宜。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053,727.61元;实现营业利润73,290,275.9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12,438.11元。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12,438.1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0,278,740.14元。以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0,278,740.14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7,027,874.0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19,720,562.76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22,100,997.74 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0,870,431.15元。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和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未到达解锁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共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6,655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0,983,683股变更为219,677,028股。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9,677,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 需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32,951,554.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合计转增153,773,919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待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1,306,65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如未能在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完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所规定的“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调整。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董事长吴涵渠先生提议,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因此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净利润9,000万元(净利润值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所有监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监事会主席长邱荣邦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监事黄斌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监事颜春晓女士2014年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4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吴涵渠先生2014年度薪酬

 (2)郭卫华先生2014年度薪酬

 (3)赵旭峰先生2014年度薪酬

 (4)其他董事2014年度薪酬

 9、《关于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4、6、10、11、12项议案需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6日(星期三)9:00-11:30、14: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8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四化、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5年5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拓电子”(002587)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5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中短期理财,使用最高额度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低于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资金来源

 用于本公告所述投资的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本公告所述投资。

 二、内控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二)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并且制定了专门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投资标的为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且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可以保证规范运作和防范风险。公司的本次投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受益,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3年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于2013年2月27日披露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13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对于2013年2月27日披露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3年3月30日,公司披露其《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已经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备案。

 4、201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3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4.61元/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6.85元/股。201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于2013年6月5日已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13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原激励对象甘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注销甘强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1.5万份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5万股。公司已于2014年3月14日办理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7、2014年4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原激励对象田海桥、许见光、黄荣、宋晓武、李奇刚、刘亚、张妙英、陈刚、陈志刚和邹春城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70,100份。由于公司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所以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注销其他9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384,125份和以6.85元/股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一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26,25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4年6月9日办理完成。

 8、2014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6月18日。

 9、2014年6月18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7日总股本110,478,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4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2370股。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的议案》,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调整为2,305,023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20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1,957,732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3.32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600,071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6.10元/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1)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①公司原激励对象汤铮、康霓、孙建冈、邹振军、周拥、李昌桂、刘栋、侯志谦、谭英、余善略、程刚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 /(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予以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决定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自授予日(2013年5月20日)起,在2013年-201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系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若达到行权条件,第二期可行权数量占所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5%。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2014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6,642.44万元,与2012年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4.44%,且2014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5%。(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度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14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605,461.46万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27.89%,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87%,未达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制定的公司业绩目标。因此,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未达到第二期行权的业绩条件,应予以注销。

 (2)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①公司原激励对象汤铮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 /(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予以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汤铮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自授予日(2013年5月20日)起,在2013年-201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系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若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第二次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35%。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2014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6,642.44万元,与2012年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4.44%,且2014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5%。(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度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14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605,461.46万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27.89%,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87%,未达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制定的公司业绩目标。因此,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二期解锁的业绩条件,应予以回购注销。

 (3)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①公司原激励对象贺文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 /(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予以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贺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自授予日(2014年4月28日)起,在2014年-201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系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若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第一次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50%。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2014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6,642.44万元,与2012年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4.44%,且2014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5%。(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度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14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605,461.46万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27.89%,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87%,未达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制定的公司业绩目标。因此,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一期解锁的业绩条件,应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1)股票期权的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汤铮、康霓、孙建冈、邹振军、周拥、李昌桂、刘栋、侯志谦、谭英、余善略、程刚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63,968份,注销其他8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999,159份。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为1,163,127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汤铮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11股,回购注销其他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二期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871,603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为961,614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贺文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预留限制性股票90,011股,回购注销其他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一期未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为255,03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45,041股。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限制性股票1,306,655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0,983,683股变更为219,677,028股。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因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4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2370股。故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20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32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10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具体计算如下: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0-V)/(1+n)= (14.61-0.2000475)/(1+1.000237)= 7.20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

 P=(P0-V)/(1+n)= (6.85-0.2000475)/(1+1.000237)= 3.3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V)/(1+n)= (12.41-0.2000475)/(1+1.000237)= 6.10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股份相关说明

 1、股票期权拟注销说明表

 ■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说明表

 ■

 3、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说明表

 ■

 四、预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本次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63,968份进行注销,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11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预留限制性股票90,011股进行回购注销。由于公司201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行权/解锁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第二期999,159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71,603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255,03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本次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63,968份进行注销,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11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预留限制性股票90,011股进行回购注销。由于公司201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行权/解锁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第二期999,159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71,603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255,03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行为。

 八、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奥拓电子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已获股东大会授权;奥拓电子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程序、数量和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奥拓电子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

 九、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已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原激励对象汤铮、康霓、孙建冈、邹振军、周拥、李昌桂、刘栋、侯志谦、谭英、余善略、程刚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63,968份;原激励对象汤铮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11股;原激励对象贺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预留限制性股票90,011股。由于公司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所以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注销其他8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999,159份,回购注销其他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二期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71,603股,回购注销其他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一期未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255,030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6,655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按照中国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新增会计准则,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四项具体会计准则,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准则规定重新拟定了相关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4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述。公司以前在其他非流动负债列报的递延收益单独调整在递延收益核算。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和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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