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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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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华泽钴镍 公告编号:2015-021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7日(周五)

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泽”或“公司”)已于2015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公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4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 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中介机构人员。

7、召开地点:西安市陕西宾馆18号楼2-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西安长安区支行贷款叁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同意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投资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实施联合土地开发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同意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与陕西星王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5.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5.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4、发行数量

5.5、认购方式

5.6、限售期

5.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5.8、上市地点

5.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6、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与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制定<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四至第七项及第九至第十二项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五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12时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93。

2.投票简称:“华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对应申报价格
0总议案100.00
1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西安长安区支行贷款叁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2关于同意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投资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实施联合土地开发的议案2.00
3关于同意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与陕西星王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4.00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5.00
5.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5.01
5.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5.02
5.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5.03
5.4发行数量5.04
5.5认购方式5.05
5.6限售期5.06
5.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5.07
5.8上市地点5.08
5.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9
5.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5.10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6.00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7.00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8.00

9关于与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9.00
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10.00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1.00
12关于修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2.00
13关于制定《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13.00

注:对于总议案 100.00 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4)对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16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13

联 系 人:吴锋

联系地址: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 邮政编码:710065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会议回执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0总议案   
1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西安长安区支行贷款叁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同意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投资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实施联合土地开发的议案   
3关于同意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与陕西星王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5.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5.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4发行数量   
5.5认购方式   
5.6限售期   
5.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5.8上市地点   
5.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与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修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制定《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注:1、《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用“√”表示意见。

2、对某一议案,不能既在“同意”栏内打“√”,又在“反对”或“弃权”栏内打“√”,否则视为无效委托。

3、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均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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