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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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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5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6,885,645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029-81566863

 传 真:029-8415726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延翔

 联系电话:021-60893210

 传 真:021-60933172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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