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上风高科,股票代码:00096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资料。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异动期间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核实,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亦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3月17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经营业绩。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实现盈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波动不存在超过50%以上情形。目前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2015年4月29日披露。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