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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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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28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其公司名称已经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现将变更信息公告如下:

 控股股东原名称: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新名称: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公司名称变更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的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483000091688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北路19号湖塘镇吾悦广场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振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16,600万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室内外装潢,托管范围内房屋及配套设施和场地的管理、维修、服务;公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国内贸易;市场调查服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31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15:30 ~ 16:3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一、说明会主题

 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026),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31日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披露《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4-033)确定重大事项为筹划与解决公司B股事项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1日起继续停牌至今。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股票需延期复牌。

 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重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形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30 ~ 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15年4月10日15:30 ~ 16:30登录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杭磊

 电话:021-32522907

 传真:021-32522909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30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与解决公司B股事项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31日起连续停牌至今。

 近日,本公司就该事项致函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控股”),新城控股表示将按照“新城控股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新城B股”的方式,解决公司B股事项。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方案框架:

 新城控股拟向本公司除其自身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并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本次合并完成后,新城控股的A股股票(包括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重组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稳步探索B股市场改革这一政策性指导意见,本公司结合公司实际,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积极沟通,探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具有高度针对性的应对方案。本公司为纯B股公司,而B股市场在我国实际上已失去正常的融资功能且流动性较差,使得B股股票的市场价值难以体现实际价值,进而影响到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因此,解决历史遗留的B股问题是本次重组的主要目标。

 2、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新城控股、本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深入研究论证方案的可行性。

 3、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本次重组涉及与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沟通,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新城控股与本公司需要聘请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配合相关工作,重组过程比较复杂、耗时相对较长。

 4、预计复牌时间

 本公司将与新城控股密切联系,以期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以及预计复牌时间;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29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与解决公司B股事项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31日起连续停牌至今。近日,本公司就该事项致函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控股”),新城控股表示将按照“新城控股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新城B股”的方式,解决公司B股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8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与新城控股密切联系,及时关注上述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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