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华融证券”)公开发行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2号文批准。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2,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73.03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27.39%,不超过4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35亿元(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5.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4月9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4月10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于2015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华融证券 | 指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 | 2014年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权代理人、东兴证券 | 指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证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网下询价日 | 指 | 2015年4月9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
网下申购起始日 | 指 | 2015年4月10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下申购的起始日期 |
承销团 | 指 |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2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3年。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2015年4月10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4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13、担保情况: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权代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为一次发行,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具体情况请参见发行公告。
1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20亿元的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相关约定自行购入。
19、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0.50%,主要包括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20、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1、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3、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
2015年4月8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T-1日
2015年4月9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T日
2015年4月10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申购日 |
T+1日
2015年4月13日 | √网下申购截止日
√网下投资者于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T+2日
2015年4月14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办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50%-5.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4月9日(T-1日)9:00-15:00之间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10,000手,10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4月9日(T-1日)9:00-15:0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一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申购传真:010-66553301、66555679
咨询电话:010-66555639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4月10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为20亿元,均为网下发行。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5年4月10日(T日)至2015年4月13日(T+1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4月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4月9日(T-1日)9:00-15:0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一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4月10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承诺与要约,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5年4月13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华融证券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户名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
银行账号 | 3220 5602 3692 |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41 0000 5073 |
联系人 | 孙莉 |
联系电话 | 010-66555155、18601200854 |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2015年4月13日(T+1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夏雪、张玲、井灿
联系电话:010-58568077、010-58568275、010-58315121
传真:010-58315249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桑溪月、曹济
联系电话:010-66555746、66555639
传真:010-66553301
发行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附件: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 |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
经办人姓名 |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联系电话 | | 托管券商席位号 | |
移动电话 | | 传真号码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4.50%-5.50%)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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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4月9日(T-1日)9:00-15:00之间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传真:010-66553301、66555679,咨询电话:010-66555639 |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4、最多可填写5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有关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8、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9、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7.80%~8.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7.90% | 1,000 |
8.00% | 2,000 |
8.10% | 3,000 |
8.20% | 4,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8.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20%,但高于或等于8.1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10%,但高于或等于8.0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00%,但高于或等于7.9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10、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1、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消。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010-66553301、66555679
确认电话:010-6655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