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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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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按照2014年度方针目标的要求,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外抓市场、内抓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完善内部治理,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销售收入、营业利润保持稳步增长。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68,585,422.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0%;实现营业利润157,492,378.8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56%;利润总额168,669,880.11元,比去年增长12.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122,301.0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47%。

 1-12月,公司正式签订及中标合同总金额21.85亿元,仅完成年度方针目标计划的42.84%。在国内经济持续低迷的宏观环境下,电力需求增速持续放缓,火电投资持续下降;行业内,各主要企业产能提升,火电装备出现产能过剩、竞争日益加剧;国际市场上,公司重点出口地区南亚、东南亚等地区市场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电力投资增速明显下降。受上述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尤其是海外市场拓展未取得预期重大突破,全年新增订单未能达到年初预订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稳步发展、中小机组及余热锅炉产品市场开拓取得进展,成功签订了多台煤气锅炉、生物质锅炉、大型燃气轮机余热利用锅炉、EPC工程总包供货合同;公司承接制造的安德利茨GP大型碱回收锅炉项目模块制造完工并顺利交付客户,中国同类产品首次进入美国本土市场;公司特种锅炉产品市场得到巩固和发展。

 公司专业化分工业务构架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先后成立,专业负责承接公司工程总包、装备制造等板块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制造的自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通过四川省科技厅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受到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业内资深专家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大容量、高参数锅炉的技术开发,启动了光热项目技术研发;智能化装备车间项目按期推进;公司技术研发水平持续提高。

 成功并购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跨区域发展目标初步实现;广安垃圾发电项目1#炉成功点火、张掖垃圾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公司固废处理市场领域竞争实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公司业务主要涵盖:装备制造、工程总包、投资营运。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效节能锅炉、环保锅炉、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及基于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综合利用电源建设等领域提供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部分或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公司致力于提供多元化的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努力开发并持续提供更高效节能、更洁净环保的能源动力设备、能源转换技术及系统集成方案等服务,实现“天更清、水更蓝、人们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

 1、装备制造:专业从事高效洁净燃煤电站锅炉、碱回收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高炉尾气发电锅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以及其他工业锅炉、余热锅炉、特种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2、工程总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电厂EPC工程总包、电站BTG工程总包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3、投资运营:长期股权投资、电厂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58,100,529.84元,占营业收入的99.68%,同比增长4.04%。其中,装备制造类(锅炉及锅炉配套产品)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385,058,311.0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37%;工程总包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73,042,218.7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06%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工程总包印度MARUTI和TRN项目相继进入合同执行尾期,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明显下降;同时,海外新增订单未取得重大突破,公司工程总包类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低于装备制造业务板块。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实施了201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经营计划和方针目标,具体如下:

 1、公司专业化分工业务构架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先后成立,分别负责公司工程总包、装备制造等板块业务。

 2、自贡垃圾发电项目成功投入商业运行,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顺利通过四川省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中国工程院院士高度评价,认为该项目“设备可靠、连续运行时间国内领先,排放指标优于国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3、完成了350MW等级超临界煤粉锅炉的技术开发;成立了光热课题组并开展有关能源转化的研发和设计工作;对垃圾炉、生物质炉燃烧效率、烟气排放、运行时间等性能指标进行了再次优化。

 4、公司积极寻求国际合作、项目开拓持续跟进。先后对巴西、坦桑尼亚、巴基斯坦、孟加拉等海外项目进行了持续开发和跟进;完成了印度市场驻外布点。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西能源科技工业园-低排放余热高效节能锅炉产业化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司智能化装备车间项目按期推进。

 6、广安垃圾发电项目1#炉成功点火、张掖垃圾发电项目开工建设;海外总包-印度M项目成功实现倒送电,顺利进入调试阶段;公司承接制造的安德里茨GP大型碱回收锅炉项目产品模块顺利发运,中国碱回收锅炉产品首次出口美国本土。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第37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华西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印度)有限公司 (China Western Power (India)Private Limited)等8家子公司。报告期内新设增加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四川易迪泰网络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减少的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签名):黎仁超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4月3日上午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了覆盖公司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2014 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68,585,422.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4112元;母公司净利润168,817,210.18元,提取10%的公积金16,881,721.02元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677,568,012.90元。提议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提议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36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以上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36,900,000元、转增369,0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综合表现,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公司根据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状况,协商并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本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向对方提供锅炉成套设备、工程总包等服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

 2、公司与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向对方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自控设备等,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公司与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向对方提供锅炉成套设备及配套件产品等服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黄有全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杜剑先生、廖中新先生、何菁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7日至2015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15:00至2015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方式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杜剑先生、何菁女士、廖中新先生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4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1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可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30

 3、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4、在投票当日,“华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投票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100元代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表

 ■

 6、计票规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将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17日15:00至2015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密码成功5分钟,密码服务正式开通。投资者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密码服务专区查询密码激活状态。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股东如需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股东“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813-4736870

 传 真:0813-4736870

 会议联系人:李伟、李大江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对议案的每一审议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弃权仅能选一项;若多选则视为无效委托。

 3、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3日上午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2014 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68,585,422.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4112元;母公司净利润168,817,210.18元,提取10%的公积金16,881,721.02元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677,568,012.90元。提议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提议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36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以上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36,900,000元、转增369,0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过程、各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7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200 万股,发行价格 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55,345,740.30元,募集资金净额 658,654,259.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XYZH/2011CDA303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0号)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800万股,发行价格22.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70,5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301,886.79元,募集资金净额847,278,113.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13CDA306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1年12月8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212,916,003.66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12,916,003.66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5,742,584.12 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包含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212,916,003.66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4年2月10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24,255,917.38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4,255,917.38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24,082,447.15元。

 (2)2014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息收入355,684.09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839.21元。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52,741,034.93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39,825,031.27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12,916,003.6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0,760,652.43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575,740.30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定存账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682,863,297.03元(含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成立公司支付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83,669.48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4,255,917.38元、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

 (2)2014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息收入1,909,233.09元,银行手续费支出4,936.70元,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发行费用1,174,339.62元。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07,119,214.41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82,863,297.03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4,255,917.3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2,190,742.36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27,547.17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1、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已在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上述三家银行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以及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荣川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南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张掖分行(上述四家银行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

 3、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专户银行定期向本公司及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寄送对账单,本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按照与西南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户银行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管理和使用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按照与信达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开户银行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管理和使用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4年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12年3月6日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该账户余额为600万元。

 **公司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365,740.30 元存放于该账户中。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尚有1,575,740.30元发行费用未支付。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4年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该账户为以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3月26日公司完成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登记注册,并取得了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510300000095105的营业执照。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于2014年4月将注册资本20,000万元及产生的利息48,611.61元转入该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继续由信达证券监管。

 **该账户为以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完成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申请登记注册,并取得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20700200034968的营业执照,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560万元,公司于2014年6月、7月将注册资本28,560万元、2014年10月将产生的利息835,058.37元转入该专户,该专户继续由信达证券监管。

 ***公司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301,886.79元存放于该账户中。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尚有127,547.17元发行费用未支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5年与关联方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关联方发生总额不超过4.2亿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黄有全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向对方提供锅炉成套设备、工程总包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

 2、公司与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向对方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自控设备等。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公司与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向对方提供锅炉成套设备及配套件产品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黄家山66号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新能源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工程总承包服务;提供生物质发电技术及核心设备;废水、废气、废渣治理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工程总承包服务;城市污泥处理工程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工程总承包服务;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专业化运营、维护、培训和咨询。

 股东构成: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88%、华西能源持股42.74%、自贡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38%。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1日,住所: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1号A区10栋,法定代表人:郭勇,注册资本:931,6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华西”)总资产55,879.37万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521.08万元,净利润-1,460.21万元。

 公司目前持有“四川能投华西”42.74%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毛继红先生兼任“四川能投华西”董事,公司董事黄有全先生兼任“四川能投华西”总经理。除此之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胡定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电站锅炉控制设备及控制系统、火力发电厂脱硫脱硝控制系统、锅炉循环水海水淡化成套设备及控制系统。研发设计工业控制设备及控制系统、监控设备及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建筑工程控制系统、机电一体化成套设备及控制系统,以及电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阀门、计算机软硬件;控制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售后服务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东构成: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能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90万元,占29%,华西能源出资200万元,占20%。

 控股股东: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自流井区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法定代表人:徐鹏;注册资本160,566.0976 万元;经营范围:电站锅炉、电站辅机,工业锅炉,电站阀门,石油化工容器,核能反应设备,电站脱硫,脱硝,环保工程总承包。项目成套及相关技术服务,锅炉岛工程成套,电站自控设备,工矿配件,计算机应用系统,机械设计及设备,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总资产35,419.25万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955.53万元,净利润473.75万元。

 公司目前持有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2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浙江市西湖区古墩路656号7楼

 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锅炉及配件、金属结构件、压力容器、环保成套设备的销售、环保能源工程设计、锅炉制造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股东构成:华西能源持股50%、浙江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0%。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铂瑞”)总资产4,676万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27.22万元,净利润-627.22万元。

 公司目前持有“华西铂瑞”5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华西铂瑞”董事长;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毛继红先生,副总裁、董秘李伟先生兼任“华西铂瑞”董事;公司监事刘洪芬女士兼任“华西铂瑞”监事。

 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情况,预计2015年,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向对方提供锅炉成套设备、工程总包等服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

 2、公司与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向对方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自控设备等。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公司与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向对方提供锅炉成套设备及配套件产品等服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四、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2014年度,公司与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向其自贡市垃圾发电项目、广安垃圾发电项目提供成套设备、工程服务等服务,交易金额13,406.1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5.06%。

 (二)2014年度,公司与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自控设备,交易金额134.7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05%。

 (三)2014年度,公司与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之间的实际交易金额为:向对方提供锅炉成套设备及配套件产品等服务,交易金额1,193.0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45%。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完全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和市场原则进行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互补,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对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监事会对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201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对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华西能源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拟以公允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华西能源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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