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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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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含保本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

 2014年12月2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购买“2014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九十八期产品”,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银行如期支付本金3,000万元及投资收益34.19万元,合同履行完毕。

 2015年2月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交通银行揭阳分行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42天”理财产品,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银行如期支付本金3,000万元及投资收益16.22万元,合同履行完毕。

 2015年2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购买“CSZ00080”,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银行如期支付本金10,000万元及投资收益29.15万元,合同履行完毕。

 上述到期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1日、2015年2月17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4)、(公告编号:2015-019)。

 一、委托理财履行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购买“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299号理财计划”;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签订《集合理财计划协议》,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41天”;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2015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二十三期产品”。上述事项的资金使用额度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授权范围内。本次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299号理财计划;

 2、产品代码:52299;

 3、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4、产品期限:90天;

 5、投资金额:10,000万元;

 6、产品起始日:2015年3月20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6月18日;

 8、预期收益率:4.24%-4.54%;

 9、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41天;

 2、产品代码:2171151131;

 3、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4、产品期限:41天;

 5、投资金额:3000万元;

 6、产品起始日:2015年3月26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5月6日;

 8、预期收益率:4.80%;

 9、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2015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二十三期产品;

 2、产品代码:2015101041374;

 3、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结构性存款;

 4、投资金额:1,500万元;

 5、产品起始日:2015年3月30日;

 6、产品到期日:2015年6月30日;

 7、预期年利率:4.76%;

 8、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4,500 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

 三、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

 3、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31 股票简称:巨轮股份 编号:2015-027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巨轮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拟与明兴创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兴创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以现金方式受让明兴创富持有的上海理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理盛”)9600万元出资额、1000万元出资额。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风险投资。

 鉴于吴潮忠先生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15-005)。

 2015年1月6日和2015年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积极执行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督促管理层及相关方按计划执行项目的相关运作。后经明兴创富和吴潮忠先生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明兴创富不再向吴潮忠先生转让其所持的上海理盛5%的股份,吴潮忠先生退出本次交易,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巨轮股份、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与明兴创富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尚未签署。

 公司将按照原计划继续投资上海理盛,持股比例48%不变。

 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不再参与对上海理盛的投资,公司拟对上海理盛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受让上海理盛48%的股份,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变更对公司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推进对上海理盛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按照原计划与明兴创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工作等。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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