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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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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村1号;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销售标、铭牌及印制电路板;加工、销售金属电镀件及塑料电镀件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12、重庆四联高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云;

 注册资本:4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6号;

 主营业务:投资业务及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3、重庆市北部新区信联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善法;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61号;

 主营业务:办理各类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14、安萨尔多布瑞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电气牵引及控制系统(产品)的开发、制造、推广、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和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15、重庆四联微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部新区杨柳路2号B塔楼第八层;

 主营业务:数字高清电视解码芯片、数字传媒终端设备、有线电视网络的接入系统等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制造、工程服务业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6、重庆渝丰进出口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争;

 注册资本:4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84号;

 主营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其控股股东明德国际(香港)经贸有限公司曾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27.8%的股权。

 17、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为民

 注册资本:270,522.75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邓勇先生同时兼任重庆银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1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接受担保、出租资产、承租资产、接受资金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属于公司正常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事项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核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7月公开发行A股股票 10,000 万股,发行价格 6.72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7,2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2014 年 7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2014 年 7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第8-26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以及偿还银行借款。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亿元实施了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经公司2014年9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经公司2014年10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1.66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229.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015年,公司预计用于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为12,197.8万元,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中,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账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账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2015年4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87.17万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144.49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2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431.6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28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定期账户的应收利息为266.93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41,229.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而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为41,264.40万元,差异34.75万元,系新股发行费用相关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公司已于2015年3月18日将34.75万元划入募集资金专户之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账号518801040000255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等,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公司业绩,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31.66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9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2014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等货币基金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根据上述决议,2014年9月19日,公司将账户内暂时闲置的3亿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0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12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5,5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15年4月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61,092.41万元人民币,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092.41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4月7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子公司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5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拟为其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以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23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费文

 注册资本:13850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钢材、普通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有色金属、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9,064.04万元,负债总额22,957.10万元,净资产为46,123.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24%,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98,339.23万元,净利润1,734.32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授权范围内,可以签署为进出口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进出口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依据进出口公司经营需要和信用状况做出的,是充分、合理的,且进出口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书等,经核查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乃为满足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4月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61,092.4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35.77%,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61,092.41万元,未有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进出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审议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9日 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逸安酒店三楼一会议厅(渝北区北部新区黄山大道1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9日

 至201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2015年4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5年4月8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10至议案12已经公司2015年3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5年3月27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15 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4月29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09:00-09:3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艳雁、郎莉莎 电话:023-67033458 传真:023-6703274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于2015年4月7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完善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及调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止201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1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有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算及投资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的预算是根据公司2014 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1、2、3、4、6、7、10、11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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