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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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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

 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自2008年9月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7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卡奴迪路(证券代码:002656)”、“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招商地产(证券代码:000024)”和“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期届

 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1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更好地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4月14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我司将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5年4月13日,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盈A和双盈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注册登记变更、账户更名等操作。在基金管理人办理注册登记信息完成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使用变更后的基金名称和对应的基金代码。

 本基金转型前的场外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盈A,基金代码:165518)和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盈B,基金代码:150081)将转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基金份额,且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本基金转型前场内的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盈B,基金代码:150081)将转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基金份额,且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上述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简称为“信诚双盈债券(LOF)”,基金代码为165517,其场内简称为“信诚双盈”。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故在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后,双盈A将不再享有约定收益。同时,原持有双盈A和双盈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双盈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双盈B为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后,转换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份额转换后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

 在本基金转换完成后,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转换后持有的基金份额,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双盈A、双盈B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公告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2 年4 月 13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双盈A(基金份额简称:双盈 A,基金代码:165518)和双盈B(场内简称:双盈 B,基金代码:150081)将自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2015年4月13日)起暂停办理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盈 A 和双盈B 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满足基金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份额转换后基金开通转托管业务的时间。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66-0066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盈

 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双盈B份额(150081)的风险提示公告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4月13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份额分为双盈A份额(基金代码:165518)和双盈B份额(基金代码:150081)。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双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在扣除双盈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双盈B享有,亏损以双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双盈B优先承担。双盈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起每满6个月开放申购与赎回一次,但在第六个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双盈A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5年4月10日为双盈A的第六个开放日(即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前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双盈A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若不赎回,其持有的双盈A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即2015年4月13日)被默认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双盈B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双盈A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加上1.5%。在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本基金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重新设定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目前,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2.50%,如果2015年4月10日执行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仍为2.50%,本次开放日2015年4月10日起(含该日)至2015年4月13日(含)期间双盈A年约定收益率将为4.00%。若2015年4月10日执行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有所变动,则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将按上述方式进行调整,双盈B的收益分配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故原持有双盈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双盈B为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后,转换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再次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份额转换后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

 2、双盈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双盈A与双盈B的份额配比为1.891831661:3。根据《基金合同》,本次双盈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双盈A余额原则上不多于双盈B余额的三分之七倍。本次双盈A开放赎回结束后,双盈A的规模将相应变化,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

 本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4月8日)上午双盈B停牌一小时。本次双盈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双盈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盈

 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4月14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双盈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起每满6个月开放申购与赎回一次,但在第六个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双盈A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5年4月10日为双盈A的第六个开放日(即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前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双盈A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若不赎回,其持有的双盈A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即2015年4月13日)被默认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双盈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但在第六个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2015年4月10日为双盈A的第六个开放日(即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前的最后一个开放日), 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双盈A份额的赎回业务,不接受办理申购业务。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双盈A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若不赎回,其持有的双盈A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即2015年4月13日)被默认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双盈A无法按时开放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双盈A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为双盈A的一个开放周期,持有期限为一个开放周期的,双盈A的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限为一个以上开放周期(不含)的,双盈A的赎回费为0。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双盈A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双盈A的赎回费用由双盈A持有人承担,在双盈A持有人赎回双盈A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双盈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www.xcfunds.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在双盈B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双盈A和双盈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6 双盈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双盈A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双盈A的基金份额,同时将双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0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双盈A开放日当日通过公司网站及销售机构披露的净值为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对应查询到的持有的基金份额为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双盈A开放日当日通过指定报刊披露的净值仍然为折算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将在开放日后一工作日的指定报刊予以披露。

 开放日当日,双盈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赎回。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双盈A的第6个开放日(即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前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2015年4月10日,开放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双盈A份额和双盈B份额。双盈A每满6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但在第六个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双盈B封闭运作,不开放申购和赎回,但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双盈A和双盈B的收益计算方式不同,其中,双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在扣除双盈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双盈B享有,亏损以双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双盈B优先承担。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盈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双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折算一次,双盈A在每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盈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T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双盈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具体的确认计算方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日(2015年4月10日)当日15:00前接受办理双盈A份额的赎回业务,当日15:00之后不再接受办理双盈A份额的赎回业务。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双盈B于2015年4月8日(折算公告刊登日)上午自开市起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双盈B自2015年4月13日起终止上市。

 (6)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双盈A自2015年4月10日起(含该日)至2015年4月13日(含)期间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根据双盈A的本次开放日,即2015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税后)+1.5%进行计算。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故在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后,双盈A将不再享有约定收益。同时,原持有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双盈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后,转换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再次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份额转换后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

 (7)有关双盈A本次开放日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开放赎回及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9)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10)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双盈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双盈A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双盈A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若不赎回,其持有的双盈A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被默认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本基金份额转换前双盈A的最后一个开放日为2015年4月10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管理人将每6个月对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盈A份额(以下简称“双盈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次双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第六个开放日(即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前的最后一个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4月10日。当日双盈A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双盈A份额。

 三、折算频率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每6个月对双盈A进行一次基金份额折算。

 四、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双盈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盈A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双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双盈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双盈A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双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双盈A的份额数×双盈A的折算比例

 双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双盈A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双盈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双盈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及份额转换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在双盈A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4月10日),双盈A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基金管理人对双盈A进行份额折算 。

 2、在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即2015年4月13日),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盈A和双盈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当日,本基金管理人为双盈A持有者办理赎回份额确认。

 3、在双盈A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4月14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双盈A折算及赎回结果。

 4、在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4月1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本基金份额转换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基金份额。

 风险提示:

 1、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双盈B终止上市的公告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1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4月14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双盈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127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之双盈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盈 B 份额:场内简称:“双盈 B”,交易代码:150081

 终止上市日:2015年4月13日

 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即在2015年4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双盈B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双盈B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2015年4月13日,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盈 A 和双盈B 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满足基金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证券登记系统后再上市交易。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外双盈A、双盈B基金份额将转换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仍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内双盈B基金份额将转换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转换后,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圳交易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在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 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盈 A 和双盈B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满足基金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

 3、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双盈A、双盈B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在份额转换之日起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办理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业务。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66-0066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元,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4月7日,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 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信诚医药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信诚医药份额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医药份额。

 二、医药800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医药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医药份额,医药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即原医药800A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医药800A份额和信诚医药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医药800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医药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医药份额,医药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即原医药800B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医药800B份额和信诚医药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医药800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将比折算前杠杆水平有所提高。

 四、医药800A份额、医药800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五、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信诚医药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1.500 元有一定差异。

 六、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医药800A份额与医药8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信诚医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了解或咨询详请。

 七、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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