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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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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5-011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非标意见相关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4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非标意见相关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现将部分内容补充如下:

 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由于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非标意见相关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因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的规定,若公司2014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会被暂停上市。

 根据2013年年报审计机构的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的说明,公司必须在2014年年报披露前解决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以及应付款项特别是应付票据的完整性问题。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9日、2015年1月31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非标意见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80)、《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非标意见相关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提示,对相关工作进展进行了说明。此后公司管理层继续按照既定方案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积极向债务人进行催收。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向本公司支付了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欠款。该事项已在2015年1月10日发布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催收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中进行了披露。而且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背书转让了总额为1.5亿的商票,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开出的票据真实、合法、有效,保证持票人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可以兑付全部款项。并同意在此商票兑付完成前,对公司的债务留存。在商票兑付完成后,可作为对公司债务偿还的依据。公司对此表示认可。另一方面,公司安排会计师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债务人的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对方的还款意向和还款计划,更进一步解决了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问题。

 目前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正积极有序地进行,会计师对公司的方案表示认可和支持,对公司管理层目前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并认为上述措施对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有很大帮助。公司将尽最大的努力以确保公司2014年年报及时进行披露并避免出现暂停上市的情况,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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