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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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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胜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中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广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报告期初减少38.26%,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到期托收、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减少所致,2015年一季度收取银行承兑汇票18,028,974.89元,本季度到期托收银行承兑汇票29,858,175.9元。

 2、其他应收款较报告期期初增加30.27%,主要是在2014年末员工将备用金交回公司,在2015年初陆续借出备用金,员工出差借款形成的备用金较年初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报告期初减少32.34%,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2014年绩效工资所致。

 4、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31.59%,主要影响因素为:(1)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24.36%,相应的营业成本下降。(2)产品毛利率有所上升,本季度整体毛利率为35.53%,去年同期毛利率为28.72%,集箱钻产品和大尺寸角钢钻产品等新产品带动了公司整体毛利率的上升。

 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3.58%,主要是由于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从而导致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下降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105.76%,主要是公司本期加大了清理历史欠款的力度,应收账款整体规模下降和账龄结构有所好转,继而计提的坏账准备额较去年同期计提额大幅减少。

 7、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649,070.79元,主要是为了增加收益,本期将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了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9,392.74%,主要是本期将部分使用频率降低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从而产生损失103,660.67元,去年只产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092.00元。

 9、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加53.46%,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1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01.32%,主要是前期为办理履约保函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在本期到期收回较多所致。

 1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2.39%,主要影响因素为:(1)由于本期销售订单减少,相应的因为材料采购支付的现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减少。(2)本期到期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与去年同期到期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减少?。

 12、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31.01%,主要是本期支付的未交增值税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3、收回投资较去年同期增加56,000,000.00元,主要是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1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45,737.48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所致。

 1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2,000.00元,主要是今年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收入32000.00元,去年同期没有发生。

 16、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6,000,000.00元,主要是为了增加收益,本期将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了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17、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000,000.00元,主要是去年同期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存放的保证金减少5,000,000.00元。

 1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8,995,609.05元,主要是2014年度的分红决议在本年3月份实施执行,而2013年度的分红决议在2014年5月份实施。

 19、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000,000.00元,主要是本期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而存放的保证金增加1,000,000.00元。

 20、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增加214.28%,主要是本期美元汇率比较稳定且上涨,公司本期产生了结汇收益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拟向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用以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华明100%股权,并向广州汇垠鼎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中金国联泰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披露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后续会形成《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胜军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22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胜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发布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公告编号:〔2015〕023号)刊登在2015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5,5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包含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事项详见2015年4月8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24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我们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5,500万元)购买国债、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25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5,5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额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使用募集资金。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5,5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品种

 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国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

 进行理财投资时,公司不得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控制

 1、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5,500万元)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5,500万元)购买国债、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26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0日开市起复牌。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组工作进展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评估及审计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审计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也在持续进行之中;独立财务顾问和其他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编制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以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

 二、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披露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之“本次交易涉及的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中已充分说明了本次重组有关的风险因素,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组工作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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