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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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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研究院授权律师发布
关于中天科技2014年7月31日捐赠公告的郑重声明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上证代码:600522,股票简称:中天科技)于2014年7月31日发布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持中科大上海研究院量子保密通信研究的捐赠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与报道。

 上述公告所涉的2014年7月30日捐赠协议由中天科技法定代表人薛济萍董事长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研究院张强教授签字,双方单位均未盖章。2014年9月11日,中天科技向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研究院发出了14项捐赠物品,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研究院于2014年9月12日收到上述物品后,于2014年10月中旬,分两次将上述物品退回中天科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研究院现授权法律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朱金宏律师,发表如下郑重声明:

 1、中天科技意向捐赠事项因故未实质性履行,其意向捐赠的光纤光缆的性能指标具有普遍性,并非针对量子保密通讯特殊制作。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研究院和量子通信学术团队,从未与中天科技开展过任何量子保密通讯相关项目合作,在将来也没有此类合作规划。

 特此声明。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朱金宏

 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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