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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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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欧美经济温和复苏,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受多重因素影响,经济增幅较小,但是中国汽车行业产销量则继续保持平稳增长,而汽车工业的发展核心是汽车零部件的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行业政策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坚持“外抓市场、内抓成本”的工作思路,由市场促产品优化、促营销管理、促降本增效,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管理层继续坚持贯彻稳健的经营思路,防控风险,稳健经营,基于对行业的前瞻性判断逐步调整现有业务结构,同时积极探索行业上下游及其他产业方向的发展机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发展战略,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计划。譬如成功完成公司的定向增发工作,所获得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宝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乘用车变速器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1,380,792.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15%;实现利润总额49,754,233.0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68,609.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8项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燕根水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年4月3日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燕根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1,968,609.4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6,257,951.2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25,795.13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620,403.05 元。基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不到0.1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的需要, 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股利,同时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年度未分配利润44,620,403.0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及公司扩大再生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作出的不予现金分红决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以3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应建仁、燕根水、俞斌、杨海峰依法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15年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七、以3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应建仁、燕根水、俞斌、杨海峰依法回避表决。

 预计2015年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新增关联方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11亿元。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八、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度计提各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10,613,778.83元,公司依照会计制度(相关会计政策),按照应收款项账龄进行计提。

 2、201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765,378.33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对存货进行全面的资产减值测试,按目前市场价值评估后进行计提。

 3、201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611,620.57元,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资产减值测试,按固定资产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4、2014年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658,400.00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的资产减值测试,按公允价值评估后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

 公司201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7,649,177.73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均经过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九、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使用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工程的建设,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募投项目的工程进度来使用。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专项报告全文以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十一、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十二、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经预测,公司需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含续贷),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授权公司经营层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8亿元,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260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五、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上述2-10项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2)。

 十六、以7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罗金明、徐金发、黄攸立的《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9、公司将于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5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0

 2、投票简称:金马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投票当日,“金马投票”“昨天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98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具体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 至 2015 年5月6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详细规定可以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9-6537831

 传真:0559-6537888

 联系人:杨海峰、王菲

 邮政编码:245200

 六、备查文件

 1、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5月6日召开的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文件。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进行公证。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3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方建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1,968,609.4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6,257,951.2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25,795.13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620,403.05 元。基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不到0.1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的需要, 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股利,同时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年度未分配利润44,620,403.0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及公司扩大再生产。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变更会计政策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260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一致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十二、会议还对公司201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的态度,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健全。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3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7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2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完成了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1,11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332.94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3,916.65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95.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221.0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1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3]263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95.22万元;(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

 201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9,221.0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为1,261.98万元(余额包含尚未结算的利息收入1,17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0,473.05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3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2626143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定了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有利于募集资金分段增值。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存单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余额包含尚未结算的利息1,170.00万元。

 三、 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实际投入相关项目。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需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7,649,177.7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于2014年末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帐款回收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认为公司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为此,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度计提各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10,613,778.83元,公司依照会计制度(相关会计政策),按照应收款项账龄进行计提。

 2、201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765,378.33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对存货进行全面的资产减值测试,按目前市场价值评估后进行计提。

 3、201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611,620.57元,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资产减值测试,按固定资产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4、2014年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658,400.00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的资产减值测试,按公允价值评估后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7,649,177.73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均经过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14年末各类应收款项净值 10,613,778.83元,减少存货净值21,765,378.33元,减少固定资产净值4,611,620.57元,减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值658,400.00元,同时减少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37,649,177.73元。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4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4年4月1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4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公司”)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亿元,本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 4.13亿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7.17%。

 2、201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应建仁、燕根水、俞斌、杨海峰依法回避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产品,预计2015年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以及与本次新增关联方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益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15年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11亿元。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至2015年4月3日,本年度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427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陆亿陆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汽车配件(发动机除外)、模具、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开发、制造、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金属材料(危险品除外)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住所: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

 (2)公司名称: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零壹佰捌拾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主营业务:汽车(凭许可经营证)、汽车和拖拉机配件、模具、钣金件、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住所: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

 (3)公司名称:长沙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吴建中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祥科技园

 (4)公司名称: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壹佰叁拾叁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吴建中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汽车发电机及零部件。

 住所: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

 (5)公司名称: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柳海波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汽车整车车身的前围、侧围、顶盖、地板总成焊接及车身总成焊接,汽车车身涂装(车身试装总成)。零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住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津路501号U2库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通过股权受让方式获得众泰公司5%的股权,该等交易已经2009年12月22日召开的众泰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此,铁牛集团成为众泰公司的第四大股东。众泰公司为本公司核心客户之一,鉴于铁牛集团参股众泰公司之后,有可能通过控制关系对本公司施加影响形成对众泰公司的利益倾斜,为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之规定,将众泰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015年4月1日,杭州益维的总经理变更为自然人吴建中。吴建中系本公司关联方长沙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建仁、徐美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四)之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鉴于吴建中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及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有可能对本公司施加影响形成对杭州益维的利益倾斜,为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将杭州益维认定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3、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长沙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均为浙江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众泰公司、杭州益维已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已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交易伙伴关系,是本公司销售渠道、配套服务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表示信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依据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定价,或是按照市场公允原则进行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①根据购销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众泰公司销售汽车车身、仪表等产品。

 定价政策: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办理入库开票后90天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违约责任: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力和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②根据购销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杭州益维销售钣金冲压件、模具等产品。

 定价政策: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办理入库开票后90天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违约责任: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力和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4年12月20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签署了新年度的供货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众泰公司以及杭州益维双方正常生产经营购销的需要。

 2、交易双方将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

 3、上述关联交易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推进效益的增长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审查,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的目的主要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有效地稳定原有产品用户,使公司生产的产品有稳定可靠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预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2014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地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4、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方的认定:2015年4月1日,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益维”)的总经理变更为自然人吴建中。吴建中系本公司关联方长沙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建仁、徐美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四)之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鉴于吴建中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及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有可能对本公司施加影响形成对杭州益维的利益倾斜,为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将杭州益维认定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公司预计2015年与杭州益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3.5亿元。

 ●关联交易影响: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范围。此项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效益的增长有着长远积极的作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的认定。2015年4月1日,杭州益维的总经理变更为自然人吴建中。吴建中系本公司关联方长沙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建仁、徐美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四)之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鉴于吴建中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及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有可能对本公司施加影响形成对杭州益维的利益倾斜,为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将杭州益维认定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2、公司预计2015年向杭州益维销售钣金冲压件、模具等产品金额约为3.5亿元。此项交易已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1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此项交易,会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应建仁、燕根水、俞斌、杨海峰依法回避表决。

 4、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柒亿元

 住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津路501号U2库

 法定代表人:柳海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汽车整车车身的前围、侧围、顶盖、地板总成焊接及车身总成焊接,汽车车身涂装(车身试装总成)。零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见上述“关联方的认定”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杭州益维的资产总额为2,224,592,467.76元,负债总额为1,195,989,358.53元,净资产为1,028,603,109.23元,实现营业收入为3,019,684,058.04元,净利润为128,394,056.3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根据购销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杭州益维销售钣金冲压件、模具等产品。预计2015年交易金额约为3.5亿元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办理入库开票后90天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违约责任: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力和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2、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杭州益维双方正常生产经营购销的需要。

 2、交易双方将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

 3、上述关联交易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推进效益的增长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杭州益维已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已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交易伙伴关系,是本公司销售渠道、配套服务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表示信任。

 截止2015 年4月3日,本年度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516.45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审查,同意将《关于公司2015年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总金额已超过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未来效益的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4、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4年1月至7月,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8项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业务及事项,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2、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及2014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260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利润。

 2、投资产品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3、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2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风险可控,主要是购买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公司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能够保证理财投资的资金安全。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用于投资金融机构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

 3、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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