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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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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二0一五年第一号)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23日证监许可【2014】745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2日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5年3月2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2015年3月2日):

 ■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十九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战略与产品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投资管理;量化与海外投资部:负责量化权益投资、量化衍生品投资及境外权益等各类投资的研究与投资管理;权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QFII、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保等)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机构业务部:负责年金、专户、社保以及共同基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分公司)、北方营销中心(北京分公司)、西部营销中心(成都分公司)、华北营销中心,负责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和媒体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理层研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整合的数据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风控、法务和信息披露;信息技术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行政管理部:负责文秘、行政后勤;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2015年3月2日,公司有员工276人,其中60%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薛爱东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部经理、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州营业部总经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组组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机关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董事,文学及商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拿大注册会计师。现任BMO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1977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Thorne Riddell公司,并于1989年成为加拿大毕马威的合伙人之一。1989年至2000年作为合伙人负责毕马威在加拿大中部地区的对华业务。

 方荣义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员、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董事兼总经理。

 Edgar NormundLegzdins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任BMO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1980年至1984年在Coopers & Lybrand担任审计工作;1984年加入加拿大BMO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岳增光先生,董事,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纪委书记、风控总监。历任山东省济南市经济发展总公司会计;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室主任,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财务,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张克均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战略规划总部总经理。历任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电脑部副经理、计划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杏林支行副行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厦门夏禾路证券营业部经理、经纪总部总经理。

 戴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金融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融学院党委书记, 教授委员会主任。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任圣力嘉学院(Seneca College)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1976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Thorne Riddell公司担任审计工作,有30余年财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身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CFO)及财务副总裁。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2、监事会成员

 金同水先生,监事长,本科学历。现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科员、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鲁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权管理部)部长。

 沈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及公司律师。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夏瑾璐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历任上海大学外语系教师;荷兰银行上海分行结构融资部经理;蒙特利尔银行金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

 仇夏萍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所任职;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路营业部任职。

 李燕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监。历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基金会计主管、运营部总监助理。

 孙琪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T副总监。历任杭州恒生电子股份公司职员,东吴证券有限公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主管、IT总监助理。

 唐洁女士,监事,本科学历,CFA。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研究员。历任上海夏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助理研究员。

 王旭辉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营销中心总经理。历任职于郏县政府办公室职员,郏县国营一厂厂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

 3、督察长

 范伟隽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

 4、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1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漳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秘书、办事处负责人,厦门证券公司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督察长。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1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支行职员、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营销总部投资顾问、总监助理、市场部总监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公司副营销总裁。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项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Barra公司(MSCIBARRA)BARRA股票风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BarclaysGlobal Investors) 大中华主动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1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

 章椹元先生,硕士。自2008年7月至2011年5月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研究员助理、初级研究员、研究员;自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13年12月起任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4月起任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陈戈先生、主动权益及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经理朱少醒先生和量化与海外投资副总经理李笑薇女士。

 列席人员包括: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成立时间:1993年8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78号

 联系人:秦湘

 联系电话:0755-26951111

 招商证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二十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A类AA级券商。招商证券具有稳定的持续盈利能力、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架构、专业的服务能力。公司拥有多层次客户服务渠道,在国内58个城市设有超过100家营业部,同时在香港设有分支机构,全资拥有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构建起国内国际业务一体化的综合证券服务平台。招商证券致力于“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中国最佳投资银行”。公司将以卓越的金融服务实现客户价值增长,推动证券行业进步,立志打造产品丰富、服务一流、能力突出、品牌卓越的国际化金融机构,成为客户信赖、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秀金融企业。

 2、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员工具备丰富证券基金后台运营或结算托管工作经验,其中多人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运作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以及大型IT公司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经验,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100%,硕士研究生占比达到70%,高级管理人员均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招商证券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除此之外,招商证券于2012年10月获得了证监会准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试点的正式批复,成为业内首家可从事私募托管业务的券商,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截至2014年四季度,招商证券共托管2只公募基金,分别为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最高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政策、风险偏好、容忍度和经济资本等风险限额配置方案,拥有公司重大风险业务和创新业务项目的最终裁量权。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及稽核监察部为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控稽核岗,配备专职监察稽核人员,在托管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招商证券托管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健全、有效执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有独立的综合托管服务系统;业务管理实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立了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并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2、场外代销机构

 (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人代表: 王洪章

 联系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电话: 010-66275654

 联系人员: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人代表: 牛锡明

 联系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电话:(021)58408483

 联系人员:曹榕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人代表: 李建红

 联系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电话:(0755)83195109

 联系人员:曾里南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人代表: 田国立

 联系电话: (010)65550827

 传真电话:(010)65550827

 联系人员:丰靖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bank.ecitic.com

 (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 吉晓辉

 联系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电话:(021)63604199

 联系人员:唐小姐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人代表: 王常青

 联系电话: (010)65183888

 传真电话:(010)65182261

 联系人员: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人代表: 宫少林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电话:(0755)82943636

 联系人员: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人代表: 陈有安

 联系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电话:(010)66568990

 联系人员:田薇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 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员: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人代表: 李梅

 联系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电话:(021)33388224

 联系人员: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1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人代表: 牛冠兴

 联系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电话:(0755)82558002

 联系人员:陈剑虹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1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人代表: 张志刚

 联系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电话: 01063080978

 联系人员: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1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人代表: 龚德雄

 联系电话: (021)53519888

 传真电话:(021)53519888

 联系人员:张瑾

 客服电话:(021)962518

 公司网站: www.962518.com

 (1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人代表: 杨宇翔

 联系电话: 95511-8

 传真电话: 95511-8

 联系人员:吴琼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站: www.pingan.com

 (1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F

 法人代表: 张雅锋

 联系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电话:(0755)83704850

 联系人员:牛孟宇

 客服电话: 95563

 公司网站: www.ghzq.com.cn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人代表: 许建平

 联系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电话: 010-88085858

 联系人员: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公司网站: www.hysec.com

 (17)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人代表: 龙增来

 联系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电话:(0755)82026539

 联系人员:刘毅

 客服电话: 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 www.china-invs.cn

 (1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 其实

 联系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电话: 021-64385308

 联系人员:潘世友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1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人代表: 杨文斌

 联系电话: (021)58870011

 传真电话:(021)68596916

 联系人员:张茹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20)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人代表: 陈柏青

 联系电话: 021- 60897840

 传真电话: 0571-26697013

 联系人员:张裕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__

 其他代销机构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变更代销机构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 (010)59378839

 传真: (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期权、优先股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期权、优先股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依托富国量化投资平台,利用长期稳定的风险模型和交易成本模型,按照成份股在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2、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1)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将采用完全复制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收益表现。

 (2)组合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增发因素等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①定期调整

 根据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②不定期调整

 A.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B.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

 C.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份股在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指数一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

 4、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股票指数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控制并降低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跟踪误差,从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九、基金的标的指数与业绩比较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

 如果标的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有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依法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

 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系列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由于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为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且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若业绩比较基准和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指数编制方案调整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4年9月2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半年。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即从2014年9月2日起至2015年3月1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

 9、基金上市费用;

 10、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11、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许可费。如上述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约定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费率、计算方法及其他相关条款发生变更,本条款将相应变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指数使用许可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从基金资产中计收,计算方法如下: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实际计提金额收取,不设下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下一个季度起,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5万元。指数使用许可费将按照上述指数许可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前端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除上述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

 (2)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场外赎回费率都为0.5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中介机构部分信息内容进行了更新。

 5、“七、基金的募集”部分删除了部分不适用信息,增加了基金募集情况的内容。

 6、“八、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删除了部分不适用信息,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

 7、“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适用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进行了更新。

 8、“十三、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9、增加了“十四、基金的业绩”,内容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10、增加了“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事项进行披露。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关于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5年4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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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注: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4月7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2万元(不含2万元)的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2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2万元的申请(若有)均不予确认,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2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针对单笔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关于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二〇一五年第一次

 收益分配公告

 2015年4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五年第三次

 收益分配公告

 2015年4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5年4月7日)富国天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二0一五年

 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5年4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且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5年4月7日)富国天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仅限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投资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4、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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