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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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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16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4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的通知,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解除情况

 林福椿先生原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的公司股份24,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因已还清太平洋证券的借款,已于2015年3月24日在太平洋深圳红荔路证券营业部办理完成质押解除手续。

 上述质押情况请详见2014年9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

 二、本次股票再质押情况

 林福椿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4,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进行融资。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仅限于林福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收益权的转移,不会影响林福椿先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本次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3月30日,质押期限为3年,质押期间允许提前购回,最早购回时点为2015年10月8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三、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林福椿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1,079,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56,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9%。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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