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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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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5-01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所处诉讼阶段:案件已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所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不会

 一、本次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曾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公告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融创”)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 2014-037 号公告), 并于 2014 年 9 月 13 日、2014年10月31日和2015年2月11日分别发布了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详见公司 2014-044 号、2014-055 号、2015-004公告)。

 近日,长春融创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吉民一终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驳回原告辽宁乐天超市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41,800元由上诉人辽宁乐天超市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四、备查文件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吉民一终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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