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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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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5-034号
债券代码:122135 债券简称:12宝泰隆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00

 ●回售简称:宝债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本次回售登记期:2015年3月27日至4月2日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720,713手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5年4月13日( 2015年4月11日为法定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根据《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宝泰隆,债券代码:122135)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即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2宝泰隆”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720,713手,回售金额为720,713,000.00元。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5年4月13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2宝泰隆”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利息。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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