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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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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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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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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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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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驱动业务收入增长的因素包括:公司专业资质较为齐全,资质等级高,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代表的建筑市场仍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建筑业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公司签约合同金额持续增长,项目储备较为充足;.公司房地产业务进入交房期,收入增加,资金回笼。
1.2订单分析: 2009年-2014年公司签约合同金额持续增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项目储备。前期建造合同在本年度内完成34%,本年度新增建造合同的完成比例在7%以上。
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整体平稳,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按计划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不懈抓质量保安全,打造精品工程,努力实现“品质兴业”目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行业特点,一是从工程实施前期准备阶段着手,做好项目管理班子建设,确保施工进度;二是充分利用民工学校这个平台,加强对民工的质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三是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进行专家审核论证;四是全面执行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三大管理体系及信息化工作;推行并培育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推进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标准化管理工地6个,其中4个工地获省级文明标化工地,同时公司荣获包括“上海市优质工程”、“2014年度浙江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等在内的质量奖项7个。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坚持相对稳健的经营策略,积极推进项目落实,努力增加储备项目,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目前公司的项目储备符合预期:
1、浙江省内及其他市场的投入的结果已初步显现。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超过5000万元的新单金额合计近26.4亿元,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及上海区域。 其中浙江省内中标金额将近20亿元。
2、加大了浙江省内特别是公司注册地的投资力度。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腾达投资有限公司以29455万元的底价成功竞得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西南角地块,并由上海腾达成立了全资项目公司——台州腾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做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 三是房地产项目建设进展符合公司预期,但销售、预售进度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目前公司在建及在售的房地产项目主要包括三块:
1、台州汇鑫广场:已整体完工并部分交付使用。具体销售及预售情况为(销售面积以实测为准):
----住宅可售面积为19725.54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已售及预售面积合计14708.69平方米,销售均价为9825元/平方米;
----写字楼可售面积为18779.18平方米,其中自用物业为3855.98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已售及预售面积合计6805.44平方米,销售均价为9908元/平方米;
----商铺可售面积为9556.54平方米,其中自持物业为8996.79平方米,报告期内已售及预售面积合计为559.75平方米,销售均价为44323元/平方米。
2、宜春凤凰春晓:报告期内二期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按计划施工;正在预售的是凤凰春晓一期项目。一期项目用地面积35642平方米,可供出售面积43265.2平方米,其中:
----住宅可售面积为38614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累计预售面积28035.72平方米,销售均价为3881.64 元/平方米。
----商铺可售面积为4628.2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仍未实现预售。
3、云南鑫都韵城: 项目总用地面积64278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56060平方米及可供出售面积417300.08平方米(含回迁安置面积87657.79平方米、地下车库64650.25平方米及地下储藏室4110.24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具体销售及预售情况为:
----住宅可售(不含回迁安置)面积为90977.69平方米(含自持物业845.49平方米),报告期内新增销售及预售面积合计11314平方米,销售均价为8839元/平方米;报告期末,累计销售及预售面积合计62756.8平方米,销售均价8668元/平方米;
----办公(2、6、3、4栋)可售面积为101085.14平方米(含自持物业54787.13平方米),报告期内新增销售及预售面积合计2568.98平方米,销售均价为9950元/平方米;报告期末,累计销售及预售面积合计26901.1平方米,销售均价10448元/平方米;
----公寓(5#)可售面积为17351.65平方米(含自用物业525.33平方米),报告期内新增销售及预售面积合计1337.52平方米,销售均价为9793元/平方米;报告期末,累计销售及预售面积合计14899.4平方米,销售均价9790元/平方米;
----底商可售面积为5482.67平方米,报告期内新增销售及预售面积合计1400.55平方米,销售均价为29525元/平方米;报告期末,累计销售及预售面积合计2513.68平方米,销售均价29905元/平方米;
----商业可售面积为45984.65平方米(含自持物业18492.77平方米),报告期内新增销售及预售面积合计721.79平方米,销售均价为24915元/平方米;报告期末,累计销售及预售面积合计1779.79平方米,销售均价33800元/平方米。
四是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为公司的项目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报告期内,公司除了稳定现有融资渠道之外,还完成了2014年度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发行工作;完成了以控股子公司——钱江四桥为主体的2亿元、18个月期限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工作。与此同时,还积极推进6亿元额度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非公开增发股票的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正在按计划投入项目之中。
五是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使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与综合管理能力得到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市政特级资质就位要求,通过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员工的培训与提升工作,使得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综合管理能力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努力实现施工资质与综合施工实力匹配、技术管理和技术进步与技术人才队伍匹配、现场管理及基础管理与公司及业主要求匹配的目标。
3、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是经济周期波动及国家宏观调控风险。本公司所从事的建筑业与宏观经济运行关系密切,宏观经济形势对建筑业发展具有高度的正相关性和感应度;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也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
二是工程承揽及竞标风险。工程承揽成功与否,是决定公司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中标率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公司的收入与利润,而且投标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会提高公司的费用,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是应收帐款周转和资金流动性风险。大额应收款项的存在和资金回收的及时性会影响公司整体资产的流动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资金需求造成较大的压力,对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益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并进而间接影响公司债务偿还和支付股利。
四是原材料、劳动力价格变动风险。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建设期内如发生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增加情况,将导致工程总成本的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效益。
4、2015年度工作的重点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台州汇鑫广场、云南鑫都韵城及宜春凤凰春晓等房产项目的销售回款工作力度,同时将努力做好自持商业物业的招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的计划、调度与安排,特别是加强各项管部的资金调配、使用及过程监控,使公司资金使用成本进一步下降,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是要在稳定现有信贷渠道的基础上,努力拓宽融资思路,尽量盘活存量资产,有预见性、前瞻性地合理规划公司短期、中期、长期融资计划,努力做好地产项目陆续开工之后的资金保障工作。
如上述事项均顺利实施,将为公司项目发展,特别是房地产项目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还能有效改善公司负债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发生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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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需追溯重述。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了台州腾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宜春市宜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 年度财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1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3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鑫都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0日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全部发出并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叶林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2015年3月31日(非公开发行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股份总数1,018,037,229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20,360,744.58元。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465,727,904.55元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方案:
1、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年津贴为每人每年七万元人民币(税后)。
3、董事长报酬参照经营班子成员薪酬确定。
4、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5、负责经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年薪加经营目标责任奖组成。具体考核
办法按《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及激励考核办法》执行。
6、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年薪为基数并根据当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比例
在年终考核调整。
九、《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的审计服务(包括内控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15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其签订2015年度聘用合同。该事项需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
十、《关于执行 2014 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5-014号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以上第一、四、五、八项议案及第九项议案中部分内容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4 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1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实施执行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8个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2014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总负债、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相关情况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2014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除下列事项外,其他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影响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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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而实施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执行 2014 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执行 2014 年新会计准则及其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发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执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4 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1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3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鑫都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0日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全部发出并确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度编制的年度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执行 2014 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执行 2014 年新会计准则及其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15- 01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8日
至201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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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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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2015年 4月23日(星期四)9:00—16:00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五楼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邮政编码:318050 联 系 人:崔伟燕 潘万荣
联系电话:0576-82522526 传 真:0576-82522555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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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