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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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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5-009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非标意见相关

 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非标意见相关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因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的规定,若公司2014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会被暂停上市。

 公司将尽最大的努力避免出现暂停上市的情况,目前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正积极有序地进行,以确保公司2014年年报及时进行披露。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5-010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共同出具的《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该通知称2014年12月12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吉林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长春办事处”)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建行吉林省分行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约99999992.46元本金及相关利息)转让给长城资产长春办事处。

 公司对上述通知内容进行了确认,根据上述通知,公司将不再向建行吉林省分行承担债务,而改向长城资产长春办事处承担债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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