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1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傅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傅博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傅博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傅博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四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1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本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陈丽红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李洪生副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6名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海贤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同意伍东向先生、吉明先生、林青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该议案获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伍东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该议案获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吉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青女士、张杰女士、朱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仁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黄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
该议案获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6号)。
该议案获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四日
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
伍东向先生,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1987年至1992年,在中建五局三公司财务科、中建五局三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科、中建五局深圳一公司计财部工作;1996年,在妈湾电厂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基建财务主任;1997年任能源集团发电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1998年至2003年在铜陵深能发电公司任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03年至2006年在东部电厂任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2006年至2007年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07年至2008年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现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兼任四川深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河池汇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
伍东向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吉明先生,1956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管理学硕士。1982年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光学电子技术专业,后读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学位。1982年至1993年任五五九厂湖光仪器厂车间主任、无锡中华锈品厂副厂长、无锡工艺品厂厂长;1993年至2006年在深圳市南山区投资管理公司企管部工作及任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深圳市广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起至今任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下属企业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南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与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吉明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青女士,196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湖南大学电力工程硕士。1985年至1990年,在长沙水电师范学院电力系任教。1990年至1991年,在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工程部工作。1991年12月起任深圳能源总公司综合处秘书、主任,深圳市西部电力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任、党群部部长、机关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工会办主任、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等职。2003年10月起至今任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下属企业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铜陵皖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林青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杰女士,1968年出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北京大学心理学硕士。先后就读于郑州大学外语系英美文学专业、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应用心理学专业。1990年在河南省地震局从事翻译工作。1990年10月起进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在财务部和办公室工作。1993年起历任公司秘书、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员工监事等职。200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下属企业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南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
张杰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7,32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伟先生,1957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研究生学历,曾在广东省新丰江电厂工作,任运行班长、值长等职。1990年起进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开发部副部长、供应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 2003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伟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仁东先生,1961年出生,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动力系电力热能动力专业,后攻读华中理工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获经济管理硕士。曾在北京国家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计划处工作。1988年6月,派调深圳华电南方开发(集团)公司工作。1990年起进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开发部部长、工程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员工监事、总经理助理等职。2006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现兼任下属企业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南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王仁东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健先生,1970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1991年毕业于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会计学专业。1991年至1994年,在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发电总厂任财务处工程核算。1994年10月起进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副部长、财务部长。2008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黄健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1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11:00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到会监事6人,丁伟利员工监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严平员工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赵祥智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推荐彭斯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该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四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斯琦先生,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曾在蛇口中建公司、南山法院、南头街道办事处工作,2013年6月起在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2013年8月起任深圳市广聚亿达危化品仓储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2月起任深圳市深南燃气有限公司监事长。
彭斯琦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1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9日(星期日)--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提示性公告日期:公司将于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A/B股股权登记日均为2015年4月13日
(七)出席对象: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见证律师。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八)召开地点: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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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号)。
(二)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号)。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
(四)登记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7;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1元代表议案1.01,2.01元代表议案2.0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 “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A、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B、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1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1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具体情况如下:
■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一)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755-26948888 传真:0755-26003684
(三)联系人:胡 琴、谢仰炎、江媛媛
(四)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
(五)邮政编码:518053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四日
附件: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2015年4月20日在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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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所列每项议案之“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否则无效。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监)事。
1、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3、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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