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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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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5-17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李作荣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日15:00至2015年4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5人,代表股份195,627,7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4%。其中,A 股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120,623,515股,占公司A 股股份总数的33.15%;B 股股东共46人,代表股份75,004,281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32.6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股份131,862,1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0%。其中,A 股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19,808,577股,占公司A 股股份总数的32.92%;B 股股东共45人,代表股份12,053,622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5.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63,765,5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4%。其中,A 股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814,938 股,占公司A 股股份总数的0.22%;B 股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62,950,659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27.37%。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2,227,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3%;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718,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3%。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053,62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227,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3%;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718,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3%。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法人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原名沙隆达集团公司)、ADAMA Celsius B.V.分别持有公司119,687,202股A股,62,950,659股 B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2.《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为31900万元担保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86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1%;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715,9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2,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5,004,28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229,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5%;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715,9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2,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1%。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2.4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年内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贷款事宜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86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1%;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718,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5,004,28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227,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3%;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718,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3%。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86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1%;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718,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5,004,28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227,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3%;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718,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3%。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86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1%;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718,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5,004,28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227,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3%;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718,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3%。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706,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3%;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876,5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4,845,828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58,4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068,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91%;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876,5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361,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5%;反对389,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弃权876,5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4,500,65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33%;反对345,17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6%;弃权158,4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723,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25%;反对389,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00%;弃权876,5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706,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3%;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876,5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4,845,828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58,4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068,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91%;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876,5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706,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3%;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876,5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4,845,828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58,4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068,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91%;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26%;弃权876,5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86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1%;反对757,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9%;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5,004,28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227,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3%;反对757,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83%;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1.《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140,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4%;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1,442,4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4%。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4,279,93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724,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7%。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02,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55%;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1,442,4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10%。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相关协议并决定审计报酬等。

 12.《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5年每季度报告进行审阅并对2015年度报告进行审计》。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86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1%;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718,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其中: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5,004,28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227,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3%;反对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718,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3%。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李德军代表独立董事宣读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4日、3月12日和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英华律师、张凌云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君嘉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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