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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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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广船国际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5-020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会计师辞职的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总会计师陈利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利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利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总会计师。

 陈利平先生在担任本公司总会计师期间勤勉尽责,重视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利平先生在财务管理、证券事务管理、非船业务发展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简称:广船国际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5-021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景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景奇先生因年龄原因,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陈景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补新的监事人选。

 陈景奇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积极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监事会对陈景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日

 证券简称:广船国际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5-022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5名监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增补区广权先生(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

 同意增补区广权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本公司将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日

 附件:

 区广权先生简历

 区广权,男,汉族,1967年11月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经济师。1990年6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并获得本科学历,2001年获得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区广权先生于1990年6月至2007年1月分别担任广州造船厂团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分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分党委书记(期间于2002年9月至2004年4月交流至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军工事业部党总支书记兼副经理);2007年2月至2007年10月担任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党委书记;2007年11月至2010年1月分别担任广州船舶工业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10年2月至2012年3月交流至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担任监察部副主任;2012年3月至今担任广州船舶工业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08年11月至今担任广州中船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10月至今担任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广船国际 公告编号: 临2015-023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调整议案的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8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调整议案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

 (2)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周德群先生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会计学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有关监管要求,对于上交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取消股东大会相关提案。

 2、增加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5年3月23日发布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本公司55.85%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发来《关于推荐区广权先生为本公司监事的函》,本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补区广权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

 为合法有效地推进相关议案决策效率,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议将《增补区广权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增加至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5年4月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增补区广权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gsi.com)披露的《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除上述取消《关于选举周德群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及增加《关于选举区广权先生为本公司监事的议案》外,议案顺序及《授权委托书》(附后)亦进行了相应调整,本公司于 2015年3月23日公告的股东大会其他通知事项不变。

 四、 调整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本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2015年4月8日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除议案7外,其他议案均已获得本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gsi.com)。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至议案七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日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修订授权委托书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提请注意:

 1、以上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均为特别决议案,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拟委派代理人代表其出席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而尚未交回随附在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的《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第一份授权委托书”)予本公司的股东,应交回此份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经修订授权委托书”);已交回第一份授权委托书予本公司的股东,交回的第一份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作无效,须交回此份经修订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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