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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44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发行股数 |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834万股,无老股转让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发行日期 | T日(网上申购日为4月14日),其他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本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发行人联系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启明南路299号 | | 发行人联系电话 | 0574-28882206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 021-22169401 |
发行人: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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