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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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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57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hangxin.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 行 股 数发行新股3327万股,无老股转让
每 股 面 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以及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所规定的投资者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2015年4月14日(T日),其他发行重要时间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020-66350978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4楼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755-83734796、0755-82943009

发行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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