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孟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5-016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现聘任朱会珍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一、朱会珍女士简历及基本情况
朱会珍女士:女,汉族,1986年2月生,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13年3月进入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
朱会珍女士于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朱会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朱会珍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8298666
传 真:0391-8298999
电子邮箱:zhengquan@hnzynp.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
邮 编:454750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5-017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且收益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3、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申请的30,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额度将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基金公司理财产品、新股申购、配售、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
(1)银行理财产品:全国性商业银行、公开上市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信托产品:具有抵押充分、变现性强的抵押,或者信誉度高的第三方担保的信托产品;
(3)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4)新股申购:IPO公开发行的优质上市公司新股网上申购;
(5)配售:优质上市公司股票网下配售、非公开发行战略投资者配售;
(6)债券投资:国债、高等级公司债、央企企业债。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决策程序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仅限低风险短期投资,而不用于高风险的证券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财务部负责人为理财产品交易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合理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的情况
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24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5,000万元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回购共35笔,综合年化收益率3.55%,到期获得收益共计3.95万元。
4、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信托的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的余额为0,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信托的余额为4,900万元,合计余额为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57%,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3.38%。
本次授权通过后,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为11,0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进行投资理财的额度为32,900万元(含本次授权的30,000万元),合计金额4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7.61%,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3.20%。
六、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近12个月内不存在,以及在进行投资理财的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既往进行投资理财的管理操作经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进一步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5-018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此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内的资产抵押事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9,210.14 万元,本次拟进行担保的抵押物评估值为40,816.18万元,该额度超过了董事会权限范围,《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满足公司出口产品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此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公司以位于孟州市西虢镇常洛路北(侧)、常付路88号和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共12幢工业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注:河南正达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拟抵押房产土地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
上述抵押物评估总价共计人民币40,816.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7%。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内的资产抵押事项”的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薛德龙先生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协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德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235,240,922.00元整
经营范围:活塞、气缸套及相关内燃机配件、设备的制造、经销,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出口商品除外);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
注册地址: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
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以自有房地产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出口产品的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2013年2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6,000万元,协议签署日为2013年02月26日,担保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014年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此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有效期24个月,该次授信于2015年3月19日提前终止。
截至目前,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有效对外担保累计6,000万元;本次公司新增对自身提供担保的20,000万元获批准后,公司董事会累计审议有效担保总额为26,000万元,占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3.74%。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五、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双方签署合同日起三年。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最终实际融资及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河南正达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5-019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河南智合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河南智合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向河南智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合实业”)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年利率1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对智合实业提供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年利率10%)。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智合实业资产负债率为19.73%,未超过70%;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92亿元,若向上述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则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司《关于对河南智合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智合实业成立于2010年2月25日,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国贸新领地3号楼1单元603房,法定代表人余西祥,注册资金2,000万元,经营范围:燃气设备、阀门、仪器仪表、电子设备、网络设备、机电产品(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矿山设备、建材、工艺品的销售;从事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产品营销策划。
智合实业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如下: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河南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资金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用途:购买工程设备;
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0%;
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日期:委托贷款相关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担保措施:孟州市光宇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宇皮业”)为本次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 委托贷款担保人基本情况
光宇皮业为公司向智合实业提供委托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光宇皮业位于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法定代表人丁合光,注册资金300万元,经营范围:皮毛制品加工销售、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自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贸易业务。
光宇皮业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如下: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河南久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五、 委托贷款决策程序与风险控制
(一)操作程序
1、对外财务资助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之前,财务部负责做好被财务资助企业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方面的风险调查及风险预测工作;
(2)财务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经办对外财务资助手续;
(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之后,及时做好对被财务资助企业的跟踪、监督工作;
(4)认真做好有关被财务资助企业的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5)办理与对外财务资助有关的其他事宜。
2、审计部对财务部提供的风险评估进行审核。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在选定借款人时积极与银行合作,选择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还款有保障、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银行优质客户,最大可能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应当密切关注接受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财务部应当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公司在知悉后采取措施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1)接受资助对象在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公司将及时采取催收贷款、变现抵押物等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要求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六、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以委托贷款方式对智合实业进行财务资助可以更好的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借款人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不会影响委托贷款本息的按时偿还;为智合实业提供担保的光宇皮业资产负债率合理,盈利能力较好,具有较强的担保履约能力,本次委托贷款的安全性较高,收回上述贷款的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智合实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盘活公司的流动资产,获得较高的收益水平;本次财务资助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智合实业提供担保的光宇皮业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好,具有较强的担保履约能力。我们认为本次委托贷款的安全性较高;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智合实业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八、 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3%,本次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智合实业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发放委托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
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
公司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情况。
九、 其他
截至公告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十、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5-020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8日(周二)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5:00至2015年3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2日(周三)
(三)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4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其他
以上议案中《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应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截至2015年4月22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证券代码:362448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投票说明
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周一)15:00至2015年4月28日(周二)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如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刘向宁 证券事务代表朱会珍
联系电话:0391-8298666
联系传真:0391-8298999
邮编:454750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5年4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5-021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薛德龙先生,公司总经理党增军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向宁先生,独立董事廖家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2012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86号),公司于2012年9月向特定的十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1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1.5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0,36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497,60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9,769,592.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9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702A153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分别设立了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4年12月31日,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2013年2月,公司“新建年产1,300万只新型节能环保发动机气缸套项目” 募投项目铸造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为了完善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3年,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增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
2、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4 年 6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共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①2014年6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购买保本收益型“蕴通财富?日增利37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7月23日收回本金及收益。
②2014年7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购买保本收益型“蕴通财富?日增利32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8月25日收回本金及收益。
③2014年8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购买保本收益型“蕴通财富?日增利3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9月26日收回本金及收益。
④2014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购买保本收益型“蕴通财富?日增利45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1月6日收回本金及收益。
⑤2014年11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购买保本收益型“蕴通财富?日增利45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25日收回本金及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