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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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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02,723,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4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TCL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

 咨询联系人:田瑞龙

 咨询电话: 0755-33311607

 传真电话: 0755-33313819

 六、备查文件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开始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票”)(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5年4月1日完成了本期中票的发行。本期中票实际发行金额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年,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票面利率为5.5%。

 本期融资券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详情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的公告和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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