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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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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5-01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品种:A股,股票简称:顺鑫农业,股票代码:000860)自2015年3月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12日、2015年3月19日及3月26日发布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05)、《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06)、《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07)及《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15)。

 目前,经公司论证确认此次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品种:A股,股票简称:顺鑫农业,股票代码:000860)自2015年4月2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5年4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4月30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公司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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