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5-55

 债券代码:112072 债券简称:ST湘鄂债 风险提示编号:0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ST湘鄂债”付息日及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5年4月7日,截至2015年4月1日公司通过大股东财务资助、处置资产、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已收到偿债资金16,140.33万元,尚有24,063.1万元未筹集到,资金缺口依然很大。公司仍然在努力筹集资金,但能否及时筹集到足额资金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2条规定及上述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常波动的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科云网,证券代码:002306)及公司债(债券简称:ST湘鄂债,债券代码:112072)自2015年4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在4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在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不能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继续停牌,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复牌。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公司股票相关风险

 1、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受理导致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为97.75%,其中主要负债包括“ST湘鄂债”、1.2亿元信托贷款和4000万元银行借款、部分预收账款、应付供应商货款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偿债专户资金仍不足以覆盖已申报回售债券金额及应付利息,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存在巨大缺口,同时根据《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司业绩连续两年亏损,最终经审计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值。若债权人或受托管理人起诉并且被法院受理,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可能存在因重大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的风险

 2014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达《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190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相关调查尚未结束。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结果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三十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将被暂停上市。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前述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3、连续两年亏损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业绩快报》,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51.54万元(未经审计),2014年全年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之规定,公司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导致股票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可能存在因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业绩快报》,2014年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81亿元(未经审计),2014年期末公司净资产为2655万元(未经审计)。由于《2014年度业绩快报》相关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公司不排除2014年期末公司净资产为负值的可能性。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ST湘鄂债”的相关风险

 1、“ST湘鄂债”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业绩快报》,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51.54万元(未经审计)。本期债券于2014年10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第6.3条之规定,“ST湘鄂债”将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且自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15年4月29日)起,“ST湘鄂债”将被实施停牌。

 2、“ST湘鄂债”回售兑付风险及被实施停牌的风险

 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36),控股股东孟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州湘鄂情”)于2015年3月16日减持3000万股公司股份,本次减持所得资金除向中信证券偿还3000万股股权质押融资本息、缴纳相关交易税费以及佣金外,剩余资金将全部通过财务资助形式向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兑付“ST湘鄂债”。

 “ST湘鄂债”付息日及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5年4月7日,截至2015年4月1日公司通过大股东财务资助、处置资产、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已收到偿债资金16,140.33万元,尚有24,063.1万元未筹集到,资金缺口依然很大。公司仍然在努力筹集资金,但能否及时筹集到足额资金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2条规定及上述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常波动的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科云网,证券代码:002306)及公司债(债券简称:ST湘鄂债,债券代码:112072)自2015年4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在4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在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不能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继续停牌,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复牌。

 3、实际控制人无法履行承诺的风险

 根据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发布的《关于在公司转型过程中为公司债提供增信措施的公告》,实际控制人孟凯先生对保证公司债券兑付作出过相关承诺。除公司债承诺之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先作出的财务资助承诺目前仍有1500万元尚未到账。同时,由于目前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且部分股份被有权机关冻结,上述承诺能否及时履行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经营风险

 1、传统餐饮业务业绩继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餐饮业。目前公司酒楼门店共有七家,且“湘鄂情”系列商标处于转让登记阶段,餐饮业务处于持续亏损的状态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酒楼业务、快餐业务仍然处于持续亏损中,团餐业务盈利有限。与此同时,原材料,房租、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持续增长,使得公司餐饮业务扭亏困难增大,公司存在餐饮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2、新业务发展缓慢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原计划将主营业务转变为新媒体、大数据,并逐步将餐饮等资产和相关负债剥离,但受公司债券回售兑付及被立案调查再融资受阻的影响,公司流动性紧张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导致公司新业务发展缓慢,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在目前条件下,公司存在可能因资金短缺导致无法继续开展新业务的风险。

 3、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目前公司存在大额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2013年至2014年开展多笔对外投资,投资效益未达预期,投资效果不佳。公司对江苏中昱的预付款5000万元、北京燕山红书画合作预付款3000万元、广东富斯凯收购预付款1400万元、笛女影视拟收购预付款1600万元、“湘鄂情”系列商标转让尾款约4000万元等大额应收、预付款项至今无法收回,并产生较多纠纷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严重影响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虽部分纠纷已动司法程序但仍存在无法按预期诉求获得应收及预付款项的风险。

 4、定增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2014年先后两次制定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由于公司目前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束,公司目前不具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因此公司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推进实施的风险。

 5、公司银行帐号被冻结的风险

 鄂州职业大学因涉及房屋合同纠纷向湖北鄂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湖北鄂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该诉讼,并于2015年3月17日冻结了我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设立的“ST湘鄂债”偿债专户及公司在华夏银行武汉雄楚支行设立的银行账户,增加了公司偿债和经营的难度。目前公司正在与鄂州职业大学积极协调,争取尽早化解纠纷。鉴于目前公司债务较多,受债券违约风险影响,可能导致持续扩大引起连锁反应,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可能存在进一步被冻结的风险,日常经营困难将进一步加剧。同时,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治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长期境外未归

 公司2014年12月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凯先生2014年“十一”长假后至今境外未归,目前尚无明确回国意向。

 2、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孟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1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全部股份均已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股权收益权转让到期回购提供担保。根据股东与中信证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约定,若上述股份质押业务出现违约,质权人有权进行违约处置。另外,因控股股东孟凯先生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结束,公司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的风险。

 3、稳定经营的风险

 2014年初以来,受换届选举和业务转型影响的原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较大。自上市以来至2014年12月初,公司历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有42位,其中29位已离职,13位在任。上述人员中于2014年1月20日因换届选举原因有5名董事、2名监事、2名高管不再继续任职。公司原财务总监、原审计负责人、原董事会秘书、原董事长兼总裁先后离职,公司经营决策层稳定性受损。目前,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尚需补缺二名董事。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难度持续增加,公司在保持经营稳定、人员稳定、资产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风险!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5-5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钢的辞职报告,王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王钢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钢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5-57

 债券代码:112072 债券简称:ST湘鄂债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支付利息及

 回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ST湘鄂债”付息日及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5年4月7日,截至2015年4月1日公司通过大股东财务资助、处置资产、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已收到偿债资金16,140.33万元,尚有24,063.1万元未筹集到,资金缺口依然很大。公司仍然在努力筹集资金,但能否及时筹集到足额资金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若届时不能全额支付利息及回售款项,本期债券将构成违约,本次公告的付息及回售事宜终止实施,公司将按照后续持有人会议决议要求履行偿债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2条规定及上述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常波动的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科云网,证券代码:002306)及公司债(债券简称:ST湘鄂债,债券代码:112072)自2015年4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在4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在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不能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继续停牌,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复牌。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4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8,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 480 万张,于2012年5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付息日为存续期内的每年4月5日。2015年2月10日,发行人以12%的回购比例提前回购部分“ST湘鄂债”,回购后计减相应持有张数的数量,本期债券存续数量为4224285张。

 根据《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公司发布的《关于实施第一次“ST 湘鄂债”回购方案的公告》和《关于“ST湘鄂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选择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2015年4月5日)将其持有的债券按面值100元/张申请回售给公司的数量为3,733,970张,申报回售金额为39,871万元(含利息和税费);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上调“ST 湘鄂债”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78%并固定不变。2015年4月5日为本期债券的第三期利息原定付息日,未回售登记的债券数量为490,315张,应付利息金额为332.43万元。

 综上,公司需在2015年4月5日全额支付第三期利息及回售款项合计40203.43万元。

 一、债券基本信息

 1、债券名称: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ST湘鄂债

 3、债券代码:112072

 4、发行规模:人民币4.8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 6.78%,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为7.78%。

 7、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4月5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8、付息日:债券存续期间,自2013年起每年的4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9、信用级别:根据鹏元资信2014年12月30日发布《2012年4.8亿元公司债券2014年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下调为BB,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为BB,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自2015年3月21日起鹏元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BB和“ST湘鄂债”信用等级BB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10、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时为无担保债券,而后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要求,公司为本期债券补充提供增信担保措施,增信措施包括公司下属三处房产抵押、三宗子公司股权质押、出售部分公司子公司、追收应收账款及控股股东减持所得财务资助款等。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5年4月3日

 2、除息日:2015年4月7日

 3、付息日:2015年4月7日

 4、兑付资金到账日:2015年4月7日(因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故此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本期债券利息及回售金额

 本期债券“ST湘鄂债”的第三期票面利率为6.78%,本次付息每10张“ST湘鄂债”派发利息人民币67.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54.2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61.02元。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公司发布的《关于实施第一次“ST 湘鄂债”回购方案的公告》和《关于“ST湘鄂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选择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2015年4月5日)将其持有的债券按面值100元/张申请回售给公司的数量为3,733,970张,申报回售金额为39,871万元(含利息和税费)。公司需在2015年4月7日全额支付第三期利息及回售款项合计40,203.43万元。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第三期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3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回售款项支付对象为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日(2015年2月16日至2月27日)选择回售登记的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ST湘鄂债”付息日及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5年4月7日,截至2015年4月1日公司通过大股东财务资助、处置资产、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已收到偿债资金16,140.33万元,尚有24,063.1万元未筹集到,资金缺口依然很大。公司仍然在努力筹集资金,但能否及时筹集到足额资金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2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2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万钧

 联系人:高翔、安鑫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2号楼3层

 电话:010-62969886

 传真:010-62969886

 邮政编码:100085

 2、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陈光、彭晶、刘亮奇、彭邓华、张唯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9层

 电话:010-56571635、010-56571636

 传真:010-56571688

 邮政编码:1000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风险!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5-58

 债券代码:112072 证券简称:ST湘鄂债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可能无法全额支付

 利息及回售款项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股票及债券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科云网,证券代码:002306)及公司债券(债券简称:ST湘鄂债,债券代码:112072)自2015年4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在4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在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不能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继续停牌,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复牌。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付息日及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5年4月7日,截至2015年4月1日公司通过大股东财务资助、处置资产、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已收到偿债资金16,140.33万元,尚有24,063.1万元未筹集到,资金缺口依然很大。公司仍然在努力筹集资金,但能否及时筹集到足额资金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相关情况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支付利息及回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2条规定及上述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常波动的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科云网,证券代码:002306)及公司债(债券简称:ST湘鄂债,债券代码:112072)自2015年4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在4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在4月7日开市起复牌,如果公司不能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将继续停牌,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复牌。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